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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立动作很快,不大会工夫,一盆红烧肉,一个尖椒炒蛋便做好了。
还做一份蛋花疙瘩汤。
米饭更是焖了满满一大锅。
红红的肉皮,肥瘦相间,油汪汪的肉块,青翠的尖椒,嫩黄的鸡蛋,本来是简简单单的东西,但经过秦立的手一调制,竟然做出色泽与味道,直透灵魂的美味佳肴。
你说,这到哪里说理去。
“我去,你小子,还有这个本事。
什么时候开动,抓紧的,我胃开始抗议了。”
祝光荣搓着手,围着桌子上的两个菜转圈圈。
“我说,祝主任,咱能不能盛碗米饭,干站着就有饭吃了吗?”
周青白了祝光荣一眼。
祝光荣老脸一红,握草,忘了这一茬了。
祝光荣拿起大瓷碗,盛了满满两碗米饭,回到饭桌时,发现菜少了一部分,不由的急了:“你小子不仗义啊,打发我去盛饭,自己倒偷摸着干上了。
你亏不亏心。”
秦立一听乐了:“我说祝主任,你只是肺不好,不是脑子不好行不行。
这可是给我媳妇做的饭,咋滴,让还想让我媳妇吃我们的剩饭啊。
我媳妇吃我的唾沫那是天经地义,可是,吃你的唾沫,又算哪门子事。”
祝光荣一听,脸都绿了:“我说你小子恶心不恶心啊,吃饭呢,说什么唾沫不唾沫的。”
“行,嫌恶心你不要吃啊。”
秦立拉过一大瓷碗米饭,把拉了一些红烧肉和尖椒炒蛋,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我去,你小子也给我留点。”
说着,祝光荣一把抢过秦立手中的红烧肉,扒拉扒拉倒进了自己碗里,然后,把剩下的尖椒炒肉也扒拉自己碗里,呜呜渣渣地吃起来。
还别说,只是第一口吃下去,就已经彻底征服祝光荣了。
软烂爽口,咸甜相宜,一口咬下去,那一种勾魂销骨的香味,不断刺激着他的味蕾。
祝光荣家境不错,就算是京城御厨做的红烧肉,他也吃过。
可是,与秦立相比,还差了不少层次。
这小子,还真是绝了,普普通通的红烧肉,到了他的手里,竟然如此美味,以祝光荣词汇量,简直无法形容啊。
祝光荣也顾不得说话,只是大口大口地吃着饭。
一大碗白米饭,小半盆红烧肉,小半盆尖椒炒鸡蛋下肚,祝光荣却觉得还差点意思,于是又舀了一碗蛋花疙瘩汤,咕嘟咕嘟灌下去。
那个熨帖,那个舒服,啧啧啧,这小子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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