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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嬅听得一脸呆滞。
她还以为吴珍娘是个天真单纯的小丫头,现在看起来,好像她才是更天真单纯的那个。
她艰难地组织措辞,试图反驳:“小张相公将来飞黄腾达了,肯定要娶个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
我这种出身的,和他不般配啊。”
吴珍娘不认可地撇撇嘴:“那你们也有段年少相知的情意在呀。
再说了,自古船多不碍路,他就算娶了新妇,你认人家做姐姐,这家里还不是丈夫做主?若是丈夫喜欢,多两个又何妨?丈夫不喜欢,只你一个日子也难过。”
连嬅彻底被击败了。
她哭笑不得,又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难道要和吴珍娘说,她虽然是张居正的脑残粉,但真不是梦女粉,对男神那是纯粹的敬佩和欣赏,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哦,我明白了,你对小张相公没意思。”
吴珍娘得出结论。
——也不是没意思,是此意思非彼意思。
“阿姊,你连小张相公都看不上,眼光也太高了点,难道想嫁皇亲国戚不成?”
——谢谢,真的没有喜猪(朱)癖。
连嬅反问她:“难不成女人生下来就得嫁人吗?”
吴珍娘理所当然地回:“那不然呢?绞了头发当姑子?”
这天夜里,吃过晚饭后,在外游学多日的张文明回了家。
赵氏大为惊喜,殷勤地迎上去,给他端茶递水,接风洗尘。
他却神色淡淡的,看不出半点和妻子久别重逢的喜悦。
倒正应了吴珍娘那句“丈夫不喜欢,只你一个日子也难过”
。
一到晚上就漆黑一片的东厢房终于燃起油灯,张文明捧着一本游记坐在灯下看书。
赵氏和丈夫谈起暂住在西边耳房的连嬅。
“那个小姑娘是白圭带回来的,说是先前一位同窗的妹妹,家里搬去顺天府了,却把她一个扔在荆州。
奴家看这孩子可怜,就说让她在家里先住着。”
张文明稳坐桌前,头也没抬,不置可否:“家里的事,你做主就好。”
赵氏沉默,把他带的行李拆出来,要洗的放在一起,干净的叠好放回衣柜里。
忙得差不多了,她重新开口:“连嬅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这几天住在家里还帮着前后忙活,奴家都看在眼里。
白圭说她家里人暂时联系不上,咱们家又一直没个女儿,奴家想着要么认她当个义女?”
张文明终于舍得放下书。
他沉吟片刻,说:“这样也好。
白圭大了,认个妹妹也算避嫌。”
虽然连嬅还只是个虚岁十二的小女孩,但在这个十四岁就到黄金结婚年龄的万恶的旧社会,她已经半只脚迈进了适婚人群的门槛。
赵氏倒没考虑什么避不避嫌的,得了丈夫的首肯,她高兴地说:“奴家明天就去问问她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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