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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荷花也不是迂腐死脑筋的人,她听着有道理,现在逃荒,前路茫茫,以后指不定没的吃了。
这个胎盘怎么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吃!
“好,我的那个就留下,小丫丫的那个还是埋了吧!
娘实在过不了心里这个坎!”
目睹了李弟妹的惨死,现在要是吃这胎盘,就好似在吃对方的肉,她良心难安。
“好,听娘的。”
宋清瑶把小弟弟的那个胎盘留下了,小丫丫的找了棵树挖了坑埋了。
弄好后,将胎盘洗干净,烧热水焯了一下,就拿了出来,用干草绳子串起来,挂在板车把手上晾着。
“咱们继续出发吧!
这林子不能久留。”
宋清瑶看着四周,隐约的能听到动物的嘶吼声。
两个弟弟把碗舔干净了,然后把碗放好,又找出水袋打了水。
一家人继续的出发。
在出发前,宋清瑶把自己的衣服换了爹的男式衣服,虽然大很多,但逃荒也无所谓,腰带多绕几圈,把自己的腰给缠粗了。
头发扎起来,脸上用土涂脏了,宋清瑶对着桶里的水看了看自己,有点被水中的倒影惊艳了!
虽然那么的模糊不清楚,但是依然能看出,原主是个漂亮的过分的姑娘!
原主虽然是个傻子,但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漂亮,虽然才十三岁,但是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不像别的村里姑娘,有高原红脸蛋,皮肤粗糙。
原主的皮肤很细白,是个冷白皮,在夏天的时候,别人是越晒越黑,她倒是越晒越白。
因为这白皮,在村里可没少被人惦记。
后面的路危险更多,还是涂黑了,更安全些。
不行!
得弄的更邋遢点才行!
下了狠手后,再看看,挺落魄,挺普通了。
“以后你们就叫我哥哥,知道了吗?”
宋清瑶对两个弟弟道。
宋清书已经十一岁了,已经懂事了,知道宋清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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