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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终南山百里之外的一个小镇之上。
古老的青石板路上,走着我的小阿芸,她手里拿着一个鲜亮的拨浪鼓,一摇一晃的样子,实在叫人喜欢。
听见我唤她,她回了头,却没留神,从小巷子一侧窜出一辆马车,眼看就要冲到她的面前,我一个凌波大挪移,闪身抱起惊慌失措的她。
这时候,从后面冲过来一个妇人,尖叫着“小红”
,就要从我手里接过小孩,她一连声地说着“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的孩子。”
我直愣愣地看着,紧拽住孩子不放。
小姑娘急得大哭了起来。
她一哭,我如梦初醒,手里抱着的并非阿芸。
我失落地放下孩子,歉意地笑了笑。
那孩子一落地,妇人忙不迭地抱起,教着孩子说:“别哭,还不快快谢谢大叔救了你。”
大叔?这才想起,自己今儿的面皮用的是一个中年男子。
离开终南山之后的整整两月,我都是这般魂不守舍。
这是我第十一次抱错孩子了,有六次抱错阿芸,有五次认错秋生。
看着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我忽然意识到,若其中有一人疑心了我的身份,只怕,我就真的有可能再也见不到阿芸和秋生了。
念头一闪而过,我快速地离了热闹。
身后是那妇人着急的声音:“恩公,请到家里喝口热茶。”
还有那小姑娘的嗲声嗲气的声音:“谢谢大叔。”
从此,我一次又一次地告诫自己,为了以后每天都能陪着我的阿芸和秋生,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面对。
想着他们一定在苦苦地盼着我,仰着小脸,挥着小手,小跑着等我,一切隐忍和艰难都值得。
就在那一日,我谅解了母后。
不再恨她入骨。
为了儿女,做母亲的还有什么舍不下?她不是不爱我,她只是更爱自己的孩子。
我要活着回去陪我的孩子们,看着他们长大成人,看着他们有自己的心爱之人,有自己的孩子,如果可以,看着他们儿孙满堂。
所以,两年里,大多时候我就是一个右脚有旧伤的中年男子,面色蜡黄,贫困潦倒,行色匆匆。
时不时,我会装扮成美艳的胖妇,说着一口不够流利的幽泽话,打探消息。
两年来,无数个夜晚我都会想起阿芸的小脸,想起她的回眸一笑,想起秋生跌倒时咬着牙忍痛爬起,想起他伸出胖乎乎的小手甜甜地叫我姑姑。
只有想到他们,我才觉得自己活着是有意义和价值的,所以,我必须好好地活下去。
活下去,才能陪着。
“阿芸,她长大了。
这两年,长得可快了。”
喜妹在一旁轻声说道。
我冲着她点点头,盈盈带笑,轻手轻脚地进了茅屋。
不敢点灯,借着月色,远远地看见两个小人儿安静地躺在床的内侧。
隔着秋生我看不真切,又向前靠近了一步,忽然感觉她动了一下,忙紧张地停住脚步。
些许的月光洒在窗沿,屋子里一派安宁。
我不再近前,反心满意足地一笑,转身出了屋子。
回来了,每时每刻都能看到他们,今晚就让他俩都睡个好觉,明早,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脱下衣衫,将滚热的水从头上淋了下去,我放松的身体有了久违的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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