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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安之虽然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但是这种取乐比赛杀人的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姑娘如花似玉,一看就是汉族大户人家出身,就这么像猫狗似的被捅死了。
这个姑娘脚下还躺着一个另外一个女孩,打扮类似,一看就应该是一起的,不知道被这些畜生从哪里抓来了,在这三不管地带里被杀了取乐。
凌霄也不寒而栗,他对无缘无故的杀人害命本来就非常反感,这些没有教化的野人完全的恣意妄为,简直就是畜生。
他四周看了一眼,仔细打量旁边的一只铁笼子,里边还装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身穿深紫色书生袍,另一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看起来二十三四岁,两手鲜血淋漓的扒在笼子拼命撼动,目眦欲裂地喊道:“彩云!
你们这帮畜生,小爷跟你们拼了!”
不过那笼子纯铁焊成,且在笼子里的年轻男子还都戴着手铐脚链,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旁观的几百人又爆发了一次哄堂大笑,他们来这里,看得就是刺激,去全吓昏了没反应就不好玩了,纷纷喊道:“下一个就杀他,三刀六洞!
一百两!”
“一百五十两!”
“…”
喊叫间这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又被从笼子里拉出来。
两个大汉把他双脚扣在台子的铁扣上,一边一个拉直了他的胳膊,哈哈大笑着拿着柴刀,向台子下喊道:“汉人贵族又如何?好像会那么几下子,不过还不是一刀一个,也没有金钟罩铁布衫,狗娘养的,有什么三头六臂能天天吃香喝辣?大家看准了,给大家再过一个眼瘾!”
语罢一刀下去,腹部直接开了个口子,蓝衣男子浑身一痉挛,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发出一声闷哼。
“这是第一刀!”
人落在这步天地,还真是不如战死沙场死的痛快。
凌霄胸口剧烈起伏,两只眯起来的大眼睛射出两道琥珀色的刀子,他摸了摸藏在袖口里的豁嘴蒙古刀,就要飞身上去阻止——
凌安之在袖子里突然拉住了他的手,缓缓的摇了摇头,用眼神暗示凌霄往四周看,凌霄刚才被这群畜生气得心神动荡,这时候才循着凌安之的目光往四周看了去,只见挺胸叠肚四处巡逻的黑衣壮汉竟然有上百个,全都背着钢刀,太阳穴鼓鼓着,一看就是练家子。
他和凌霄没带趁手的兵刃,而且就算是救了人,方圆百里全是突厥人的地盘,突厥人马快,尤其擅长使用猎狗追踪,可能根本带不出去。
“慢着!”
一个声音一声爆喝,而且听起来特别沉稳,让这棚子里的几百人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大家循着声音望去,原来这声音是被关在笼子里的紫袍男子发出的,这个人可能顶多二十岁,外衣被扒了,只穿贴身的书生袍,头冠和簪子也不见了,一头缎发乱七八糟的垂了下来。
紫衣男子可能被打过,细看紫袍上全都是血,此时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双手扶着笼子强自支撑,皮肤雪白,一双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缓缓的向这些黑衣大汉道:“你们所要的,不过是钱罢了,放我们一条生路,一天之内,我给你们筹措白银十万两。”
“哎呦,这还真碰上有钱的主了!”
光膀子的大汉哈哈大笑,挥手说:“把他拖出来,给大家看看这有钱的小白脸!”
转眼间,紫袍男子就被拖上了台子,凌安之目力惊人,他虽然在最后排,还是看到了这个男子的长相衣装——
紫色衣袍在光线照到的地方金光涌动,原来衣服内衬里暗埋的全是金线,尤其脚下,蹬着一双蜀锦穿云靴,蜀锦工艺极度繁杂,上百个川府之国的绣娘一年才能秀好一匹,能做一个马甲外套已经是穷奢极欲,家财万贯的人都不敢随便穿在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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