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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别讲虫子,小囡你可真烦。”
唐爱军又揪了下小辫子,并不是太在意,也就是刚才恶心了会儿,饭前洗手这事,老师都说多少遍了,可农村有几个能真正照着做的,大家都身体蛮好,也没见谁让虫子给吃了。
唐小囡给了他一个大白眼,撇过了头,懒得再说大道理了,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自然也不可能一次就改正过来。
她每天都让家里人饭前洗手,时间一长,自然就成习惯了。
唐家人别看个个膘肥体壮,可身体却都不是太好,平时虽不生病,但一病就缠绵病榻,唐来福是这样,许金凤也是这样,她得未雨绸缪。
拥有好身体,首先从饭前洗手开始。
再者就是三个哥哥在村里的印象太差了,个个都是人见人怕的恶霸,其实三兄弟并没做丧尽天良的恶事,但因为相貌长得凶,又不是太有规矩,不懂得尊老爱幼,印象就这样一点一点败了。
别小看这些印象分,书里唐爱军出事后,警察来村里调查过,结果人人提起来都摇头,说唐爱军打小就是无赖混混,这是砸倒唐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霍家回来后,唐小囡趁小睡时,制订了初步的未来计划。
未来大佬必须刷好感,从投喂开始。
三个哥哥必须严格教育,让他们从良。
还有就是她得减肥,她要打作者的脸,让土肥圆见鬼去吧!
只可惜她看书向来是一目十行,只看个大概,好多细节都忘了,而且也不知怎的,她穿了后,对那本书的记忆也模糊了些。
唐小囡拿纸笔记下了些还记得的情节,偷偷藏好了,以后想起什么就记下来。
她没想过再回现实世界,这里有疼爱她的父母和哥哥,她舍不得回去,所以,她一定要改正唐家的悲惨结局。
至于男女主,唐小囡也没打算刻意讨好,这两人和唐家的遭遇关系不大,至少她看书时没看出来,和霍谨之也没太大关系。
(唐小囡看书不太仔细,事先说明一下下)不论是唐家还是霍谨之,其实在书里的出场并不是太多,而且在前期就挂了,唐家败落,霍谨之在不久后神经病发作,非要跑去非洲那边开拓业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下落不明,生死不知,过了几年还没回来,估计是真的死了。
没有了最大的威胁,男主如鱼得水,一路开挂,成为了商业帝国的大佬,霍谨之成为了过去式。
霍谨之出事的具体时间,唐小囡不记得了,但她记得是在十四年后,这些她都记在小本本上了。
唐爱军逗弄完了妹妹,伸筷子去夹肉片,唐小囡眼角看见,又一巴掌拍了过去,心有些累。
难怪哥哥们不招人:()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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