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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菲斯尴尬地笑笑,也不好解释这是老祖宗们的智慧。
他现在蒸馒头蒸包子,都是把面团放在金属盘子上隔水蒸的,一次性蒸出的数量不多。
格雷大叔他们也总是要隔一阵就去换面团继续蒸,挺麻烦的。
等他用竹子编出蒸笼,到时候一笼一笼地叠起,就能一次性的蒸很多了,虽然他根本不会做蒸笼……
无所谓,照着记忆中的样子,跟镇上会做手艺的叔婶描述一下,大家一起研究,总能做出来的。
在小镇旁边挑一座山专门种竹子,希望过几年就能长成一片小竹林,然后方便大家取竹子做竹编用品,以后除了卖食材类,什么竹篮、簸箕、竹席什么的,都可以远销出去。
还有竹笋,可以做清炒笋片、凉拌笋丝、竹笋烧肉、泡笋……吸溜。
艾尔菲斯咽了咽口水,明年他就能吃上竹笋了,对了,还能晒成笋干远销出去!
几人挖了一筐小竹子准备回去种,再另砍几棵大的,把野猪和几个背篓挑起来,就两两成组抬着东西往回走了,艾尔菲斯太矮了,他不用抬。
有人注意到小孩儿轻快的脚步,喘着粗气感叹道:“我们几个壮小伙儿还比不过艾尔,累了这么一天,小家伙还是这么有精神。”
艾尔菲斯身体也很疲惫,但他现在脑子里都是各种食谱和致富道路,精神亢奋着呢。
今天运气可真好啊,除了够他们几家分的野猪肉,还活捉了两只走地鸡,还发现了一窝它们的蛋,一家整整齐齐全部带走。
他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已经小有所成,射杀了一只狐狸,皮毛可以拿来做围脖。
几框浆果莓果树苗、香料树苗、还有另外几种他没见过,但是觉得有利用价值的植被,带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两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再过几年,这些好东西都会变成亮闪闪的金币了,他们利塞小镇就是团结一致、脱贫致富的典范嘛!
什么光明神什么教廷,根本不管穷人死活的,果然还是他们财神爷靠谱啊,昨天一拜,今天发财!
——
三年后。
十一岁的艾尔菲斯又长开了一点,容貌更胜。
现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也驱不走冬天的凉意,身形纤长的小少年提着小竹篮,不紧不慢地走着。
漂亮的银发用蓝灰色布条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围脖中若隐若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深蓝色的双眼沉静如深海,没有一点小孩儿该有的天真。
“艾尔,篮子里是早餐?今天要吃什么?”
路上遇到别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间柔和了眉眼,淡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回应了这位婶婶的话,“在汤尼大叔家买了烤面包,软肉包,还有一小罐牛奶。”
呼出的白气萦绕在脸前,让他多了份如梦似幻的美。
“哎呀,这几年汤尼做的烤面包确实比以前好吃了点,但还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动了,我还是去买软面包好了。”
因为馒头包子的念法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陌生,大家总是过一会儿就忘了念法,艾尔菲斯就没再纠正过,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软面包软肉包的。
“您快些去,汤尼大叔家买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没了。”
“嗳!”
大婶也提着篮子,快步离开了。
艾尔菲斯不是很喜欢寒暄,他迅速结束了对话,收敛了笑容,继续不紧不慢的往回走,闲适的步态倒是显得有几分温柔。
从气质到容貌,艾尔菲斯在利塞小镇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龄更是让人觉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头饥饿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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