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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立刻笑了起来,看着羲和的眼睛似乎盛着星光一般,闪闪发亮。
又过了一个月之后,羲和与轩辕终于回到了有熊部落。
轩辕如今的衣服已经换掉了,换成了和大家一样的兽皮装。
只是他容貌俊美,身姿挺拔,一出现在人族里,还是引起了羲和周围的人的好奇与围观。
对此,羲和的回答一律是:“他是我在外面捡回来的人族,我看中他了,等我长大以后,我要让他做我的男人。”
轩辕听到这话脸红的不行,周围人族听说他已经被嫘祖看上后,也只能遗憾放弃对轩辕的想法。
嫘祖虽然看着瘦小无力,但是那手养蚕抽茧成丝的手艺却无人能及,物以稀为贵,这导致嫘祖在部落里非常有名。
当然,布虽然厉害,但在目前还在为食物挣扎的人族里,并不是必需品。
之所以嫘祖这么被人推崇,是因为布是唯一一个能在烈山部落直接换到粮食的东西。
据说烈山部落的人皇神农有一个孩子即将诞生,神农氏到处收集各种奇异的宝贝与物品,准备着迎接自己孩子的降生,柔软的布料最受他喜爱了。
也因此,嫘祖的手艺才在有熊部落极受重视。
至于有熊氏部落有自己的人皇,却还对着别的人皇毕恭毕敬这种事情……咳咳,这种元首级大事和他们这些屁民有啥关系?他们安安静静的只负责求生就行了,最后谁赢了,就听谁统治呗。
轩辕和嫘祖回到人族之后,很快就融入到了部落里,生活勉强还算平静。
轩辕一直跟着广成子学道,剑术极佳,平时里很容易就会打到猎物。
只要吃食准备好后,轩辕就会在有熊部落里乱转起来,观察着人族的情况,寻找着改变的转机。
终于有一日,让轩辕发现了一个足以改变人族、甚至是颠覆人族现有情况的契机。
他认识了一个名叫仓颉的人族。
仓颉是个外表看上去非常普通、且还有些神神叨叨的人族,轩辕第一次碰见他时,看到仓颉来着一根树枝在上乱画,他当时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站在仓颉旁边看了很久。
仓颉也不在意轩辕过来要看得是什么,见有人过来,就对着地上的图案一个一个比划道:“这个字,是鱼;这个是数……”
“字?”
轩辕缓缓出声,打断了仓颉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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