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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苑清台的主宅依湖而建在丛林掩映之中,幽静雅致,林间一条鹅卵石小道直通别墅门前。
“站住!”
秦砚清刚走到别墅大厅的正中央,身后的齐言还向他汇报纽约那边最新传来的消息时。
一声呵斥从楼上传来,带着股少女独有的娇嗔。
齐言顿时收了声,秦砚清脚步一顿,微微仰头。
穿着藕粉色抹胸礼服的少女手里握着一把小巧的银色手枪,站在二楼,正瞄准他的胸口,仿佛只要他往前走一步,里面就会迅速射出一颗子弹,击穿他的心脏。
秦砚清站在原地。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衬衫马甲西装,单手插在西装口袋里,眼神平静地和楼上的少女对视,仿佛在无声地表达:
不知死活的小家伙。
上个敢这么指着他的人,已经被扔到清园的后山喂狼了。
聂依依拿着玫瑰花出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那个小祖宗拿着那把手枪指着那位阎王爷.
她呼吸一窒,太阳穴疯狂地跳动,快步上前就要抢过女孩手里的枪,不料被她轻巧地一个闪身躲开,就连手里的玫瑰花也被她夺走。
“嘉懿,不能这样!”
,聂依依凑近,在嘉懿的耳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
明嘉懿不听,往旁边挪了几步,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然后把手里的玫瑰插在枪口里,轻轻扣动扳机。
枝干被修剪好的玫瑰就像一支利箭一样射了出去,穿过水晶灯散发出来的白光,不偏不倚地撞在秦砚清的胸口上,昂贵的定制西装被玫瑰扰出了几分褶皱,一片花瓣刚好别在口袋上。
纯黑色的西装和粉白的花瓣,乍一看,有一种混搭感,十分相配。
那支粉玫瑰静静地躺在红木地板的怀抱里。
齐言和聂依依差点两眼一黑昏了过去,他们一个站在秦砚清身后,一个站在嘉懿身旁,都以为那是一把真枪,还好只是虚惊一场。
场面一度陷入了死寂,片刻过后,一道清缓裹着几分清冷的声音划破宁静:
“Stella,闹够了就下来,我只等你半个小时。”
,Stella是明嘉懿的英文名,是秦砚清在她10岁的时候给她取的。
嘉懿先是鼓了鼓白嫩的脸颊,然后冲站在大厅的男人狡黠地笑了笑,娇俏漂亮。
秦砚清给了楼上那个调皮的小鬼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以后,弯腰捡起落在自己脚边的玫瑰,拿在手里,定定地瞧了几眼以后扔给了身后的齐言。
齐言浑身一僵,这玫瑰就像烫手山芋一样,他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思忖了片刻,还是觉得拿着吧,他还是第一次见老板弯腰去捡别人扔下的东西。
嘉懿趴在栏杆上,撑着脑袋打量着站在水晶吊灯下的秦砚清。
男人的眼瞳很深,像深不见底的寒潭,鼻梁高挺,下颌线干净利落,肤色冷白,身姿挺拔,西装外套包裹着绝佳的身材,左手腕骨上扣着一枚冷银色的腕表。
气质如同雪后松竹一般清冽,透出一股难以接近的疏离感,单是站在那里就十分拿人。
这是她见过除了自己爸爸以外最好看的男人。
她也不在意男人嗓音中淡淡的不耐烦,拎着裙摆一溜烟地下楼跑到他身边,藕白的胳膊背在身后,仰着那张精致的小脸,眼睛里溢满了笑意,弯成漂亮的月牙,她脚尖一点一点,歪着头娇俏地问道:
“砚清哥哥是来接我的吗?”
聂依依听到那句哥哥,眼皮一跳,正准备开口纠正时,察觉到了齐言冲自己摇头,示意她不要多嘴。
港城今日太阳毒辣,拱形挑高的落地窗外围绕的参天古树也挡不住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过玻璃以后光被削弱,柔柔地落在嘉懿的身上,像是天然的聚光灯。
少女巴掌大的小脸,樱唇琼鼻,皮肤细润如玉,在光下泛着莹润的白光,乌黑的头发卷成乖巧的波浪,是少见的浓颜。
似是年纪小,还带着婴儿肥,看起来肉嘟嘟的,天真烂漫,生生冲淡了几分上扬的眼尾带来的媚气。
秦砚清唇角浅勾,抬起骨节分明的大掌,用干净修长的手指捏了一下女孩的脸颊,淡淡地说道:
“差辈了小鬼,喊我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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