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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卿鼓励道:“那就行,觉得ok就尝试尝试呗,没关系的!”
挂断电话后,沈卿想起自己的户口还挂靠在南城的集体户。
如今全国认贷又认房,她在绿城买不了说起沈卿和林祖晓相遇,无非就是她小升初那年,考入了县城第五中学,当时林祖晓是班长,而她只是班级里很普通的一名同学。
彼时沈卿不过来自偏僻山村的农三代,刚进城的她有些拘谨有些自卑。
幸好同桌林婷婷是个爽朗热情的女生,帮她尽快融入县城的中学生活。
有一天,林婷婷忽然跟沈卿说,林锦瑟喜欢班长林祖晓。
那时的林锦瑟算得上班花。
在一众女生,凭借爽朗大方的举止,赢得班上大多数同学的好感。
更何况是林锦瑟的家庭条件比大多数同学要好一些,听说家里有几个哥哥,不止会给零花钱,还带她逛县城内所有好玩有趣的地方,比如酒吧!
如今的她自然看不上小县城的酒吧。
哪怕酒吧当年也是极简陋的,不过在港片盛行的年代,无疑对于好奇心极盛的少男少女颇有诱惑力。
怎么可能不让她羡慕呢?毕竟当时兜里的钱刚好够一周伙食费,连她最想要的练习册,只得从伙食费中省下来。
起初她对林祖晓的好奇,仅限于林锦瑟为啥要喜欢上他!
如果初一的沈卿懂得,当她对林祖晓开始好奇,继而产生兴趣会慢慢喜欢上他,说不定就没有后面十几年遥遥无期的暗恋。
可惜世上无如果。
于是,她经常偷偷观察林祖晓,发现他有双很漂亮的桃花眼,尤其当他在专注看你时,嘴唇轻勾,会给人有一种温柔的错觉,仿若这世间唯独只爱你一人的宠溺。
林祖晓的父亲是一名老师,再加上他自幼学画,比女生更注重穿衣打扮,一个月换一套新衣裳。
这样既有气质又有审美且干净整洁的男孩,在那个经济尚未发达的小县城c市,使得他在一众臭男生中宛如一颗耀眼的明星!
至少对她而言,是耀眼的存在。
初一分班频繁,特别流行写同学录。
沈卿花了一顿饭钱从同学那买来一个二手的同学录。
本来呢,她觉得同学录本子贵得很,可不好意思拒绝同学的好意,只得硬着头皮要了。
可是当她看到林祖晓写的那一页,瞬间觉得这本小小的同学录物超所值。
至少在那一年留下了他亲笔祝福不是吗?更何况林祖晓偏偏选中那页印有精美的iloveyou字样。
无论他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至今已无意义。
只不过他这次留言,让那时青春萌动的沈卿更沉迷于虚幻的设想中,莫名坚信林祖晓对她偏爱,至于为何笃定,她也说不上来,只是有种直觉。
很快升上初二,沈卿与林祖晓竟然有缘变成了前后桌,可是她跟他同桌还能聊几句,却完全不敢跟林祖晓说话。
明明他们几乎不怎么说过话,不怎么注意他的一言一语,可是为什么回忆起来却能记得一些具体细节?他跟人说话时温声细语,水汪汪的桃花眼非常具有美感;他的笑容略带些羞涩,两个浅浅的酒窝特别甜。
举止嘛不像其他臭男生粗鲁,反而斯文有礼,于是班上的男生都叫他斯文佬,女生则更多叫他祖晓或班长,沈卿就喜欢叫他班长,怕叫他的名字会泄露心事。
其实沈卿非常自卑,只能拼命地埋头苦读,因此成绩扶摇直上,一下子就跃进了年纪的前20。
学习上的进步让她一下子忘了暗恋之苦。
中考时,她考入县城第一中学,那是c市最好的高中。
一旦考上了县城第一中,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大学的大门。
那时她满心欢喜以为能继续跟林祖晓同校。
谁知后者考上的却是县城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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