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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就是身患绝症的心仪女孩之类”
我继续揣测。
大黑哥直接挂了电话。
我是个演员,捕捉表情,琢磨心绪是我的本职工作。
像大黑派给我的这一种任务,我好歹也演过那么几出。
无非就是这一次主角的地位高点,导演的点子阴点,事后不可告人的阴影面积大点,然都不妨碍我拿人钱财替人招灾。
我想如今我扮演的这个女孩,傻子都听得出是ed酒后胡言念及的那个迷路的女孩。
我的表演,就是不停地唤起他尘封的记忆,戳他的痛处。
最好搞得他人格分裂精神失常什么的。
叶导这戏,实在缺德。
“所以,他有对你说什么吗?”
那端的叶导,在得知ed给我打了电话一番得意后,继续端正语气问道。
“没什么啊,就叫我以后有事给他打个电话什么的。”
“那你有事吗?”
“没没什么事。”
“快去找点事。”
我一脸黑线地挂断电话。
于是第一天,我看了一天的韩剧,想着自己该怎么自导自演蓄意制造我和ed的美妙再遇。
一定要看似无心实则有意,轰轰烈烈又余韵无穷。
第二天,我看了一天的小说,琢磨着哪样的话最能撩拨情思诱人于无形中。
第三天,我把前两天自己换下的五只袜子洗了,心想ed会不会喜欢贤惠的姑娘。
第四天,叶导打来电话,声音依旧阴沉诡秘,十分行为艺术,“你找着事了吗?小演员。”
我呵呵笑着挂了电话,看着墙角堆放的垃圾袋,放下卷起的睡裤裤腿,取下夹在头发上的笔盖,拎着两包胀鼓鼓的垃圾下楼了。
ed立在楼下,靠在车门上,看见我便耸耸肩,“看来你真是个没事的闲人啊,简一。”
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很多时候,你见到一个人心跳加速,你把那种惴惴的感觉叫做喜欢,但是呢,你的喜欢不是一个点,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面,一个体。
比如你说你喜欢他,其实你是喜欢那个时间,正是你爱的一个季节,一天的午后或者黄昏,其实你是喜欢那个地点,静谧幽暗的小巷转角或者被两点的阳光照亮的阳台,一盆植物长得正好,在被时间地点渲染出的好气氛中,那个人忽然撞了进来,却轻飘飘地像笔锋落在画稿上。
所以如果喜欢是一宗罪,那么时间地点天气连带树梢上的风都是帮凶。
孤零零的一个人,由碳酸钙组成的一架骨骼,有什么理由值得旁人为他倾注感情呢?
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说明,我对林瑾晨的喜欢,是一种很文艺的喜欢。
替身演员简一,本来就是搞文艺工作的。
我二十岁第一次见他,他在洗手间吐得狼狈不堪,没了那副高高在上不可攀的气势,只是一个酒力不佳比我大一岁的大男孩。
那个时候,谁叫灯光皎白得如月光,那个时候,谁叫地面清澈得如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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