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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的是的,当然不能忘记鲁迅,这个留着古怪胡须的塌鼻子小老头,不光他的文章要逐字逐句的品读,和他有关的,也是考试重点。
每学期,他都带着“新作”
探望你,每次考试,他都站在那可怜的分数后面,对你露出讥讽的笑。
也许,这些人早已用他们的魅力征服了你,别急,还有其他的,牛顿、卡文迪许、爱因斯塔、拉瓦锡,总能激发你深切恨意的。
这所谓的“恨”
,在若干年后,会成为你少年时代美好的背景,就像泛黄照片上的笑颜。
或许,等皱纹爬上你的脸,你已经不记得这份“恨”
。
眼下,它却让自己发着光,在你的眼前闪现。
今日的憎恨会在明天变成怎样的温馨,不是今日的邓欣涵能够理解的。
她已经被这憎恨逼疯了。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做得最出格的事情就是把作业借给同学参考的乖乖宝,她做了一件很刺激的事:撕了语文课本。
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后果是惨痛的:一个好学生,上课没有课本,本就叫人惊讶了,而第二天,就是月考。
为此,她不得不在午休时间,放弃她的午饭,坐上半个小时的车,去买她的新课本。
学校附近有不少卖参考书的小贩,那些人的箱子里,从来没有教材——市重点的孩子们怎么会没有教材呢?他们一定没想到,会有好学生,如此不计后果的爆发。
邓欣涵没想到,她会在书店遇见常今珏。
常今珏注定是个惹人注目的人,当然,不是因为那不常见的姓氏,以及古怪的名字。
在见到常今珏之前,邓欣涵从来没想过,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会有称得上温文尔雅的人。
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隐含在古典文士的风范。
他是十项全能的优等生,校草,同学心目中高不可攀的男神。
所有人都喜欢他,只有一个例外:同学心目中的另一个男神,新来的外籍英语教师,哈姆雷特·布莱克,他不只有着王子的名字,他的举止也如王子一般高贵,无数女生被他迷得找不着北。
邓欣涵不想跟大家唱反调,她只想给这位“王子”
加个前缀:来自黑暗的复仇王子。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他第一眼,邓欣涵就有这种感觉。
结账的时候,常今珏就在邓欣涵前面。
她看见了他挑选的书:英语教材?和她这样默默无名的乖乖宝不同,常今珏那是正真的天之骄子,老师的宠儿,他会需要买教材?
邓欣涵的目光太炽热了,常今珏回头,脸上带着微笑,配合着恰到好处的惊讶。
他说:“邓同学?”
瞧,多么礼貌的称呼啊,现代的孩子,别说对同学了,对老师,都是直呼其名。
“常、常同学,你好。”
邓欣涵结结巴巴地打招呼。
怎么这么叫人不习惯呢?啊,一定是“长筒靴”
的问题。
收银台显然不是交谈的好地方,他们快速结账,坐上了返程的公交车。
中午的公交车不想早晨那样恐怖,也有不少人的。
唯一剩下的那个座位,常今珏让给了邓欣涵。
后者受宠若惊,战战兢兢。
一个贵公子般的男生站在你的面前,作为一个小丫鬟等级的女生,你真的很难安心。
当一位老奶奶上车的时候,邓欣涵慌忙把座位让了出来,带着如释重负的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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