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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汤碗小心翼翼地搁在她两百块钱从淘宝上淘来的侘寂风树墩茶几上,接着蹑手蹑脚地绕过茶几走到灰白色的皮质小沙发旁,弓着腰,小心观察着睡熟的男人。
他双腿岔坐在沙发,几乎占满了沙发的所有位置,后脑勺憋屈地靠在沙发靠背,双手随意地落在腹部,闭着眼,安静地睡着。
昏黄的灯光下,他浓密、细长的睫毛在眼下覆盖了一层重影,本就立体的五官在光线下得显得更加深邃。
汤倩盯着那张涂着淡粉色的薄唇,忍不住腹诽:上帝创造他的时候一定是倾尽了所有心血。
虽然这人性格恶劣到难以启齿,可光看那张脸,一定吸引无数人。
这其中,也包括曾经天真无邪的她。
毕竟她之前是真心觉得他肯定是个拯救他人于水火的好好人。
后来才发现,这人就是披着羊皮的狼,你以为他是乐于助人,实则比那些表面恶毒的人更狠。
他救人于水火不过是想看他们从一个苦难逃到另一个苦难中,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很享受那些人非但毫无察觉,还对他感恩戴德,将他当做救命恩人的快感。
汤倩曾经也这样认为,认为林之珩是个不求回报的慈善家。
“在想什么?”
一道催命似的符咒在头顶骤然响起,汤倩立马回过神,收了脸上的恐惧,露出一抹讨好的笑,站直身体,后退半步,盯着桌上冒着热气的汤碗,小声催促:“……面快坨了,趁热吃。”
林之珩也没想到竟然在她这破房子里睡着了,他揉了揉发酸的眉心,坐直身体,脱掉西装外套随手丢在沙发,捞起衣袖准备吃面。
视线落在那只外形别致、颜色俏丽的汤碗以及碗里的那只爱心煎蛋时,林之珩握着筷子突然没了动静。
汤倩看他犹豫,立马猜出他是嫌弃这个碗,她努力克制翻白眼的冲动,态度良好地解释:“平时没别人来,只有这只碗。”
说到这,汤倩找补一句:“况且你今晚也没跟我说你要来。”
林之珩:“……”
或许是面条看着诱人,又或许是饿了、累了,林之珩今晚没像之前那般挑剔,犹豫片刻,他便低头吃了起来。
茶几太矮,林之珩难以忍受这憋屈的姿势,到最后也顾不上其他,端着汤碗吃了起来。
估计是第一次这般狼狈,即使这面条煮得挺不错,林之珩的脸色也一直臭着,没给汤倩一个好脸色。
汤倩可不想看他脸色,趁他吃面的功夫,汤倩很有眼力见地找借口溜走:“我去洗澡,你慢慢吃。”
说完不等林之珩回应,汤倩一溜烟地钻进卧室,拿上睡裙直奔洗手间。
林之珩从来不在她这里留宿,汤倩琢磨着也到点了,故意在洗手间磨蹭了一个小时,想着等她出来,林之珩早走了,她就不用再提心吊胆地对付这座大佛了。
谁知道等汤倩吹完头发,心情愉悦地哼着歌走出洗手间,林之珩正坐在客厅窗台下的懒人沙发,翘着二郎腿,面无表情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
那是一只银灰色的定制防风打火机,底部刻着林之珩的英文首字母缩写,他似乎很喜欢这只打火机,一直戴在身上。
明明很养眼的画面,汤倩却觉得有些惊悚。
她抓紧手里的毛巾,拘谨地站在洗手间门口,战战兢兢地望着男人。
男人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小动作,依旧低垂着脑袋,捏着打火机,有一搭没一搭地摁着开关。
吧嗒一声,橙黄色的火苗从机口窜出来,将那张晦涩不明的脸镀上一层淡淡的暖色。
下一秒,火光熄灭,男人再次隐藏在昏暗中。
察觉到男人的好心情即将消失殆尽,汤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艰难地挪动两下脚步,故作轻松地问:“……你没走啊?我以为你今晚——”
话音未落,一道不怒自威的声音打断她:“洗个澡要这么久?”
果然生气了啊。
汤倩张了张嘴,无意识地攥紧手上的毛巾,一时间无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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