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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求评论~
[探病带的是非洲菊]
江城子连嚼了几根猕猴桃冰棍,总算把火压下去了,坐在地板上对著电吹风想了想,还是套上背心准备去给自己收拾烂摊子。
他虽说是这小城里的二线人物,但也只是混混帮里的二线,要不是莫珊那天掐著他胳膊哭得像个旧社会弃妇,他也不至於才脱了校服就跑到死胡同里围堵胡駸,胡駸是什麽人?省委里不知道哪个大人物的儿子,当初转学来他们这,是个在市新闻节目上经常露脸的男人带来的,一路送到宿舍楼。
那家夥虽然平时没有跟其他官二代一样拽得二五八万似的,还挺亲民,但气场都是渣滓不能近身的。
起初知道莫珊跟胡駸好上了他还挺惊讶,觉著莫珊这小妮子有手腕,可紧跟著就听说,胡駸贵气是贵气,在女人这方面倒不挑剔,看得上眼的来者不拒,市里那几间星级酒店从来不要他拿身份证开房,玩笑了,那小子还没成年,拿身份证开房有必要麽?那时候江城子已经觉得不妥了,可是看莫珊整天元气得要命,还把他拖出去介绍给胡駸,用那种羞涩的、像是要在长辈面前把自个儿托付出去的架势,跟胡駸细声细气地说:“这是我哥。”
江城子记得胡駸当时很礼貌地对他微笑,俊朗清明的五官散发出不逼人却兀自傲然的气质来,让江城子一瞬间相信,人似乎真的是分等级的,无疑胡駸就是金字塔尖的类型。
只是同样17岁的少年,胡駸眼里却始终没什麽热度。
江城子打听了胡駸住哪个医院,就去买了水果和花束,自认为很像模像样地赶去医院。
其实他心里纳闷,他堵胡駸的时候就觉著围殴这种事不磊落,就更没提蒙面这种没脸的手段,而胡駸认得他,他也没打算躲,与其到时候被人压著火一通翻找揪出来,不如开始就拿小命抵著,可胡駸为什麽没找他麻烦?这都两天过去了,他还带著管制刀具上学放学,提防了半天连半点动静都听不到。
现下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也晓得自己是撒错了气,就更纳闷了,那种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会咽得下这口气?
胡駸自然是咽不下的,从医院醒过来的那刻起,他就眯著眼睛寻思,怎麽把那个粗鄙的小混混,连皮带骨,拆解干净。
并且他从来不稀罕用那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他喜欢文火慢熬。
就在胡駸还躺在病床上琢磨不出最满意的法子的时候,病房门被敲响了,胡家的管家进来说,有个年轻人要来探望少爷。
当时这间宽敞的豪华病房已经挤了不少人,都是些平时把胡駸捧在掌心疼的三姑六婆二叔四舅,包括那个誓必要把围堵宝贝儿子、谋财伤人的混混,抓起来坐穿牢底的──溺子出名的胡駸的母亲。
江城子就这麽出现在一堆“义愤填膺”
的大人中间,穿著一身篮球服,拎著一袋不怎麽新鲜的桃子,还抱了一束十分灿烂的非洲菊,出现在西装革履珠光宝气的成年人中间。
胡駸在江城子扎眼地走进病房的时候,更用力地眯起了眼。
江城子环视一周,被一群金字塔尖的人行注目礼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心下都有一点不易察觉的慌张,他毕竟还是个毛头小子,对成年人,特别是这些个气场冷硬的成年人,不知道手脚怎麽放也不奇怪。
“呃,大家好。”
他不自觉地勾下脖颈点了点头,“那个……我是,我是胡駸的……”
胡駸被害的嫌疑犯?不对不对,今天可不是来自首的,“胡駸的同学。”
他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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