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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流光婉转,男人们寻欢作乐,驼队带走商品,金币就像源源不断的泉水,都流到老爷们的口袋里去了。
小男孩叹了口气,又掏了掏自己的破洞口袋,的的确确一个铜币都没有了。
就他发愣时,有两个旅人骑马而来,风尘仆仆。
旅人勒马停下。
“小子,去往‘黄金城’喀尔德的路是哪一条?左边还是右边?”
“我……不太知道……”
男孩有些犹豫。
“你的打扮一看就是当地人。
喀尔德又是附近最大的绿洲都市,你不可能不知道。”
对方爽朗地笑着,弹了一下拇指,一枚银币就落在男孩的膝盖上。
“这是咨询费。
去做双鞋吧,把钱给你妈妈,别乱花在酒和女人身上,你年纪还不够。”
“谢谢您,老爷……”
男孩吃了一惊,抬头仔细观察那两位旅人。
说话的是个俊朗的男人,像骄阳下狮子一样挺傲。
男人的肤色和西高原人一样深,古铜色的,在太阳下油亮亮的。
但他下巴光洁,不蓄须,眼睛也像北方的贵族老爷那样是浅色的。
大概是混血的半西比尔人。
说来也是奇怪,这样一个体魄健美的男人,战士中的战士,却生着一双舞娘般的眼睛。
长长的睫毛,水润的祖母绿色眼瞳,眼角的泪痣。
假如有谁被这样的眼眸用情地凝望过,就容易产生错觉,以为自己要被爱情的火焰灼伤。
其实男人自己也深谙此道,风流卓尔,好似雄孔雀,好似杂耍人娴熟地把玩着手中的剑。
男人的衣着十分豪气。
马鞍和靴子都是上好的雕花皮革,腰挂镶金红宝石弯刀,身着精美的敞口薄衫,恐怕光是一肘布料就要三枚金币。
结实的古铜色胸肌上挂着三条项链,一枚兽齿项链,一枚绿宝石吊坠,还有一条大金链子。
基本上就是明晃晃地向土匪们宣告:我太有钱了,快来抢我!
“看样子,男人是恐怕是个富商。”
少年心想。
而在半西比尔人身畔,有一位神秘的青年。
太阳毒辣,青年披着斗篷和风帽。
男孩看不清他的脸,只是偶然一瞥时看到风帽下面苍白的皮肤。
凭着在奴隶黑市围观的经验,男孩断定这绝对是个美人。
男孩以前在风流场帮工,曾见过人贩子的地下拍卖会。
一只巨大的金鸟笼,外面罩着天鹅绒幕布,人贩子用鞭子轻轻撩开幕布,买家们的表情瞬间就变了。
从昏暗的笼中伸出一只白皙的胳膊,被人轻轻捧着。
宛如暗处的珍珠。
而眼前这位披斗篷的青年,就给男孩这种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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