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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绍的师父没什么名气,带着姜绍走南闯北,有舞台要他就过去表演一场,不管地下酒吧还是街头促销舞台,他都不嫌弃,好歹有口吃的,能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姜绍,师徒两个也有些感情了。
可好景不长,姜绍的师父得了肝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救了,最后也就那么去了。
之后姜绍回到d市,当年的酒肉朋友也都不知道哪去了,姜绍也就这么厮混着,小的时候是小混蛋,现在大了便是个大混蛋了。
后来遇上了沈卓云,姜绍也没想到沈卓云会给他一份挺轻松的工作,给他一笔足以吃饱喝足的薪水,直到后来,姜绍知道秦默在查证据试图给之前学校的人定罪,他才知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自己也就是被沈卓云圈养的证人。
姜绍这些年跟着他的师父把中国大江南北踩了一半,秦默却除了留学的y国,和自己居住的d市,再就没去过别的地方。
虽然他能通过光纤瞬息万里,可终究跟姜绍是不同的。
是以秦默跟姜绍居然还能聊的挺热烈,虽然大多数时候是姜绍在说,秦默适当地提出那么一两个问题。
就是六年前,两人也没聊得这么投机过。
最后姜绍说的口舌发干,才想起自己的主要任务来,话锋一转,又对秦默说:“秦少,其实沈哥这些年不是不想去看你,实在是沈氏这边他也走不开。”
秦默不吭声,等着听姜绍能跟他扯出些什么来。
“沈氏这些年也不消停,沈哥那头极品亲戚论卡车拉都拉不完,那些老大爷老太婆也是拼了,一把年纪了还出来折腾自己那心脏……”
姜绍说了一通,最后还是没忘了做个总结。
“沈哥那就是妥妥的新世纪好男人,不是我说,这要是写上杂志那一准能火!
题目我都想好了,禁忌的苦果由谁买单?爱人莫怕,好男人为你默默肩负起一片天!”
说完这话姜绍搓了搓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觉得自己今天应该不用吃饭了。
秦默下意识打了个寒颤,面无表情地盯着姜绍:“你最近知音看多了吧?”
“这个……我这不是那什么,”
姜绍干咳两声,终于想到了合适的词句来形容自己:“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秦默瞥了他一眼,明明表情毫无变化,姜绍却硬是从里面看出了玩味的神色来:“你来跟我说这些,沈卓云知道么?”
“沈哥他……”
还真不知道。
秦默竟然勾了勾嘴角,就这么一笑,就让姜绍从尾巴骨一直酥到头顶。
姜绍一直就知道秦默长得好看,今天见了秦默更觉得,着小子长大了,收拾立整了,确实不比电视上那些小明星差。
反而秦默要比他们更多出一股说不上来的味道,看着冷淡,可就是从骨子里让人觉得温和,气质干净,却又不让人感觉娘炮,往那一戳,就让人觉得是个世家公子的范儿。
要说十分满分,那在姜绍心目中,六年前的秦默能打六分,六年后的秦默能打八分。
说实话,其实姜绍也喜欢这一款的,要不是沈卓云是他的衣食父母,这没节操的说不准还真能上去撬一撬墙角。
可下一秒姜绍的色心就被秦默一句话浇了个透心凉。
“我跟沈卓云以前是那种关系,现在不是。”
秦默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我俩的事跟你想的不一样,不过你跟我说的这些,还是有用的。”
沈氏还不稳,沈卓云真要逼急了他,他说不定还真能做点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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