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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强,但很不好相处。
黑衣旅人救了奄奄一息的红衣旅人,但是他并不是个老好人,他需要红衣旅人付出代价。
红衣旅人接下来如果想要和他一起同行并且获得帮助的话,那么就必须把他围巾上一半的符文力量续接在黑衣旅人身上。
红衣旅人没得选择,只有两个人一起,才能走过这一片雪域。
老实说范哲·希克斯实在太会挑人了,排除掉这个男人糟糕的性格,罗伯特·肯斯演起这种带着冷郁气质的无情角色简直叫人拍手称赞。
他的脸部线条很硬朗,这一次的妆面在眼窝和鼻翼两侧都刷了强阴影,带着一点点脏脏的视觉感,却并不会让人觉得难看,罗伯特·肯斯再用他的那双眼睛露出点小尖刻小防备小无情的眼神来,便是只有经历过风霜,有故事的男人才会有的感觉了。
女观众们绝对通通在大屏幕面前忍不住尖叫出声,小心脏扑通扑通跳。
好的男演员最高明处在于,他能在表演的同时挑逗女性观众,稍稍勾起你的那点心思,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拍拍屁股走人,被挑逗的人甚至不能怪他。
因为他确实在老老实实演戏,观众欲求不满了都是定力不足,肠子太花!
所以演员这份饭啊,走马观花的人以为是吃青春,往里看了才知道吃的是天赋。
但是,林楚西可不会因为罗伯特·肯斯的好演技就展开无视大法忽略他对自己的敌视。
单单说他在拍戏的时候搞小动作档林楚西镜头都足够让他和罗伯特·肯斯不死不休了。
罗伯特·肯斯这招有够缺德的,又损了林楚西,又很少有人看得出来。
范哲·希克斯没有开口阻止说明拍出来的效果在他的容忍范围内。
若是罗伯特·肯斯要对付的是一般新人,那绝对是把对方压制得有苦说不出,只能打碎血压往肚里吞了。
但是很可惜,林楚西并不是普通的新人。
要论镜头感,有人鱼天生的超强五感,他绝对不会输给罗伯特·肯斯。
要比站位风骚是吧,来啊,谁怕谁。
输了的人戏外把斗篷吃了。
相比起罗伯特·肯斯这么肆无忌惮地拉仇恨,他的那个胖子笑脸佛经纪人就显得圆滑很多了。
罗伯特·肯斯没在剧组集体顶的酒店住,他住的是隔了两条街的五星酒店,反正是自掏腰包,只要上工的时候不迟到,范哲·希克斯根本不会计较这些。
他刚来那天,他的经纪人就非常阔绰地请了剧组内所有重要制作人员吃饭。
和林楚西聊天的时候那叫一个自来熟,笼络得好像他根本就不是南希的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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