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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亲上去时,空白的大脑里剩下的唯一想法了。
我真的很难把“柔软”
这个词,和钟林云连接在一起。
因为他的神色是冷的,疤痕是凸的,纹身是凶的。
和柔软这种带着棉花糖一样斑斓色彩的词语毫不搭调。
可他的嘴唇就是软的,带着些稀薄的酒精气息,唇齿间也残留着清爽的薄荷味。
钟林云不喜欢吃糖,所以那必然只能是牙膏的气味。
奇怪。
我想,薄荷味的牙膏原本就有这么好闻吗,怎么能比我橙子味的儿童牙膏甜这么多。
对于我的突然袭击,钟林云显然表现得手足无措。
他的右手抬起来,条件反射的去撑我的下巴,想把我推开,却没找准方向,一下杵在我的脖颈上。
他力收得很快,干燥的掌心在我喉间轻轻一触,就离开了。
他的手无措地在空中僵持一会儿,最后找到着陆点,放下来,握着我的手腕。
钟林云的手很大,我的手腕又比一般男生纤细上几分,他拇指中指一扣,还剩下大半个指节的盈余。
他的手掌很热,透着灰尘和沙石的粗糙感,压在我皮肤上,存在感很强。
我想如果钟林云愿意,他大概可以轻而易举的折断我的手臂,就像上次洗手间的门锁崩坏,他三两下拆下那生锈的把手一样。
但他只是虚虚扣住我,小臂肌肉绷紧,力道却卸在手腕处。
因此,除了温热,我什么也没从他手掌里感知。
当我松开他的时候,手指在他脸上留下几道红痕。
钟林云天生肤白,小时候脸上有些婴儿肥,便软软糯糯的像个板着脸的白丸子。
也因此,伤痕在他身上格外显眼。
如今他风里来雨里去,好说歹说把天生的一身细皮嫩肉磨结实了,可还是透着一股别的混混没有的紧致,如紫砂壶掉在弃窑屋,一地狼藉也掩不住精妙设计。
钟林云脸颊稍红着,指痕慢慢消隐在他侧脸那些为数不多的软肉里,他抬着眼,要看不看的样子,好像有些迷茫,又好像不知所措。
他身体微微往后仰了些,靠在床板上,整个人看起来像被人非礼的良家大闺女。
说实话,我原本也是紧张的,毕竟我没什么经验,捧着个男人的脸凑上去献吻的荒唐事也更是不常有。
我直起身子来,自己都感觉脸颊发热,额头也是烫的,脸估计是红的不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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