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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儿喝了一口酒:“我肯定打不过雨,不用打,我举手,双手,投降投降。”
一边说一边把双手举过头顶。
样子甚是顽皮。
“你,这么,容易认输”
“我是知进退。
再说了哪有什么所谓的输与赢。
不过是不甘心罢了。”
“那你,有过吗?,不甘心?”
“我特别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狼心狗肺。
所以永远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了此残生。
雨绝对会不甘心。
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本来,也,也,不需要。”
李云儿客厅的沙发是黑色真皮的,样式简单复古,沙发上有几只同样黑色的靠垫,只不过靠垫是毛绒绒的。
二种不一样质感的黑色重叠在一起格外特别。
一种黑色包裹着另一种黑色。
司马今天也穿了黑色的皮夹克,款式跟洗脚那天李云儿穿的一样,都是机车服的款式,都是质感柔软糯的棉羊皮。
裤子也是黑色的,他这样的一身黑色坐在同样是黑色的沙发里,又是多了一种黑色,这一层层的不同质感的黑色放在一起即性感又妖娆。
那是一种冷静的性感和一种别致的妖娆。
不是裸露出来的那种直接的,粗暴的性感。
却也是痛快的那种性感那种妖娆。
你看t台模特走秀,你会觉得他们的气质特别性感,而不是□□性感。
那冰冷的表情,浑身上下轮廓清晰,棱角分明,木纳的走路姿势,都是对性感二字一种完美的演绎。
性与性感本身就是彻彻底底的二码事。
李云儿看的入神,心里想着与这样的人上床是不是也一定要注意形态,姿势,表情……如走秀一样,每一细节都要精致呈现。
而不是如平常人一样,□□相对,赘肉,肚腩,双下巴,口臭……一览无遗。
虽然心里已经如电影画面一样把自己与司马在床上云雨的情景默默上演着,可脸上还是刻意的云谈风轻。
那么此刻的司马也是一样的吧!
司马脸色苍白,头发是刻意制造的凌乱,加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和那双阴郁的眼睛,好像简奥斯汀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人公。
虽然他有纹身,耳钉,眉钉这些朋克风的外在饰物,可李云儿觉得他是真正有着一股渗入骨髓的复古的味道由内至外的散发出来。
如果把他比做古人,应该是中世纪里的骑士的那种面庞,这张脸非常符合李云儿对中世纪骑士的幻想,她觉得小说里的骑士就是长着这样的一张脸。
李云儿看的出神,脸颊绯红。
当眼神落在地上时,那一双粉色的小拖鞋一下子毁了这画面。
天啊!好惨。
前几天把家里的拖鞋都换成了粉色。
自己暗自骂自己,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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