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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朗看着她往筒子楼出口方向完全相反的方向抱头鼠窜,正想嘲笑这位大小姐怕不是脑子不好、这么跑可能是想要被他来个瓮中捉鳖——
这时候,他看见她一边颠颠儿的跑,一边抬起脏兮兮的胳膊,仓促地做了个抹眼睛的动作。
“……”
哭了?
夜朗莫名其妙。
昨晚难得日行一善,今天一句“谢谢”
没听见就算了,劈头盖脸被泼了一身滚烫热粥的人好像是他。
她哭什么?
原本追逐的脚步停了下来,夜朗站在一家早餐铺门口呆滞了下,眼睁睁瞧着那抹仓惶的身影真正、彻底消失在自己的眼皮子下……
“阿朗,你在干嘛!
搞得那么狼狈……哦哟,你在追刚才那个小姑娘咩?”
早餐铺里,相熟的老板娘伸出脑袋好奇地问,双眼中闪烁着八卦的光芒,“你欺负人家啦?”
夜朗收回了目光,脸上又恢复了最开始的那种木然,“没有。”
他说。
“算了。”
后半句是说给自己听的。
……
苟安一路狂奔后果然迷失了方向。
心惊胆颤地回头,发现那个原本眼瞧着就要追上她的人居然没有追上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年当骗子导致肾虚跑不动……
但她迷路了。
苟安茫然地环顾四周,好像哪哪都长一样,抬头是狭小的楼间距,楼间距里又遮天蔽日地晒满了住户晒出的各种衣服……
最后是找了个在类似操场的地方晒豆子的阿婆问路——起先苟安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对方也就是低头看了眼她不合脚的拖鞋和奔跑导致脏兮兮的脚面,平静地给她指了方向。
让苟安意识到此时自己的形象大概完美融入斋普区的是好心阿婆提醒她:“三号楼的二楼主人很久没回,可能已经回不来了……如果没钱,不用急着离开,你可以去暂住。”
苟安没有办法去追究阿婆一把年纪了为什么能那么云淡风轻地说一个人“可能已经回不来了”
,她只是愣了一会儿,不小心又想到了夜朗。
和他破旧的房子。
那件房子一眼看得到头,也没有多少私人物品,看上去也相当符合“如果有一天主人不在了也没什么遗憾”
的标准……
在当她的保镖前,夜朗过的也是这种随时可能回不来的日子吗?
……………………算了,管她屁事。
礼貌地与阿婆道谢,踩着宽大的拖鞋苟安深一脚、浅一脚小心翼翼地走出了筒子楼片区。
没有手机,又没有钱,脚上穿着拖鞋,一身邋里邋遢,此时走在大街上的苟大小姐饥寒交迫——
与吃早餐的小学生擦肩而过,她投入羡慕的眼光。
问别人借手机,别人看她一眼,直接倒退三步。
苟安浑浑噩噩都不知道走出多远——大概这辈子都没走过这么远的路那么远——她到了稍微繁华的地方……
繁华的标准是一辆白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了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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