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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我可以留住别人的希望,不让恶人将其夺走。
我以前曾经说过的吧,我讨厌坏蛋。
站在巷子尾,我无声的凝视着眼前的一切,昏暗、阴森又潮湿的小巷子里,一个昏迷过去的女性正被高大的男人扛起,被长裤裹住的裤子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很明显是从那破开的脑袋豁口洒落出来的,颜色还很新鲜。
而高大的男人则像是没发生任何事情一样,一边将人扛起,一边还轻佻的拍了拍女人的大|腿,对着自己的另一个瘦长同伙开口说道,“值好几万呢,可不能让她跑了。”
“怎么才好几万,这不是高级货吗?”
瘦长男人闻言有点不悦,他停下朝着巷子外走去的脚步,站在原地盯着高壮男人,“当初说好的,高级货可是二十万,你想要黑我的钱?”
“本来要高级货、在钻石区的那间店前两天被蝙蝠侠捣毁了,现在只剩下东区的鲍瑞街了,那边就算要货也不可能给出那么高的价格,但有总比没有好。”
高壮的男人解释道,显然这个解释能够收服瘦长男人,最起码再加上那碗大的拳头之后,瘦长男人只是不悦的耸耸肩,就默认了这个建议。
而我,我快要气炸了。
我从小生活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温室,社会的黑暗面说不上见得全面,却也多少知道一点,更何况我在进入到黑雾世界的四年之间,从来到这里的逃生者们口中或多或少都能听见各种离奇的故事,比如感染病毒之后会吃人的丧尸、古巴比伦年代感染了瘟疫的大祭司等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见过。
但我确实能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在说哥谭是世界黑暗面的体现,而我眼前见到的这一幕很有可能连冰山一角都称不上。
但我,还是,很生气!
我向来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除非真惹到我头上了,不然我通常都不会太上心,就连在黑雾世界之中老是戏耍我的鬼面,面对他我|日常涌上心头的情绪也不是生气而是厌烦。
毕竟我们天生就处在对立的位置,他有上司盯着,不杀人就等着进异空间无聊一辈子,而我更是没有任何抉择的余地,既然是天生就是敌对的,那么无论是他杀我还是我踹他,我们都不会对彼此有任何怨言。
但眼前这些人,他们明明有其他的选择。
瘦长男人手上的金表说不上价值连城,但供人吃穿十年、几十年不成问题,他们根本不需要那几万美金,根本不是因为没有那几万美金就会活不下去。
他们只是贪婪而已。
【你要以何为食!
】尖叫声仿佛还在我的脑海里响彻,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我只是对着恶灵嘶吼尖嚎。
【反正不会是希望,我永远不会夺走任何人的希望!
】现在的我似乎有些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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