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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庭芝边吃边说,“前几天我读书的时候觉得脑袋发晕呢,现在吃到肉,身上都有力气了。”
“什么?你脑袋发晕了?那是血虚,赶紧多吃点。”
庭辉把几条猪肚夹在庭芝的碗里,又对庭霜说:“大哥你做饭的手艺真不错,比酒店里的大厨做得都好,简直不敢想象。”
庭霜得意起来:“我做的菜虽然上不了正经大席,但是填你们几个的肚子还是没问题的。”
庭辉捧着大骨啃,不放过一丝肉星,满脸都是油,也顾不上形象了,忽然生起感叹来:“以前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油盐多少钱一斤都不知道,谁能想得到,我们会落到这一步,一点肉居然能让我们这么高兴。
原来幸福就这么简单,一家人平平安安聚在一起吃东西就很幸福了。
早知道的话,以前真该珍惜,不该挑剔抱怨。”
“你小子以前最是事多,现在明白什么是幸福,真是变得懂事了啊。”
庭霜笑起来,想起来梁实秋曾在一篇文里说,男人是最馋的动物,一顿好吃的下肚,能让他们的人生观都能发生改变,看来也不全是夸张之言。
真有趣。
“我本来就很懂事嘛,是你没发现。”
庭辉夹了一筷子肚条塞嘴里,“今天吃到肉,我肚子里的小蛔虫都高兴得跳起来了。”
“前几天你明明说你的小蛔虫饿死了。”
庭芝笑话他。
“因为吃到肉,小蛔虫又复活了。”
庭辉夸张地感叹,“有大哥真是幸福啊,真不敢相信没有大哥我们该怎么办啊。”
“就你话多,饭渣子都喷出来了,有好吃的还塞不住你的嘴。”
庭霜皱眉教训他,给他夹一筷子菜。
“连话都不让说了。”
庭辉嘟囔两声低头吃饭,没消停一会儿看庭柯埋头苦吃不说话,又说:“老三你别只顾吃,边吃边聊嘛,瞧你那吃相,饿死鬼一样,小心噎着。”
又把汤推到庭柯跟前。
庭柯一直没有说话,狼吞虎咽啃了几个窝头吃了一碗剃骨肉炖萝卜,又喝了几碗汤才放下筷子。
长出一口气:“真是好吃呀。”
这才问道:“大哥,你弄来那么多布头干啥?”
“给大英子,她说布头可以做好多用处。”
庭柯过去翻拣布头,说:“我拿几块缝东西吧。”
“我倒忘了你最喜欢做那些娘们干的活。”
庭辉笑起来,“什么淘胭脂了,做香粉了,缝荷包什么的。”
庭柯一边翻拣着布块一边说:“谁规定有的事许女人干不许男人做,我伤了脚干不了活,成天坐着不动闷死了,我把这些布块拼在一起,可以做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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