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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折这几年发了大财,买卖做的像洒在地上的芝麻,遍地开花,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前阵子花一万两银子买了个比砚台大不了多少的斑点小狗,就养在书房卧室,舔了小哥哥许康轶几次碗筷,小哥哥气不过又没办法,只能抢在狗之前把汤一口喝了。”
这些好玩的事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一直走了两个多时辰日头偏西,在天黑前绕过了大沼泽。
天色已晚,凌安之吩咐安西军不必连夜赶路,就地休息,明日晨起再走,他在等着开饭的空档,卸了甲换了一身深蓝色便装,随意的走到了一片清澈的小水泊边,就着夕阳下的小水泊银光泛泛,几颗枯了的胡杨屹立不倒,开始欣赏这北国黄昏山水万筹的风光来。
余情看他一个人落了单出神,不禁暗笑,几年前一起从北向南押送物资的时候,凌安之也是有了时间就极目远眺,还遗憾说自己不会画画,要是会画就把这旷达江山都绘在笔墨里。
天蓝水碧,蝶舞莺啼。
余情走到了凌安之的身边,站着陪他一起看这斜阳逐流,凌安之侧过头来,有点埋怨的问她:“听说你后来也出入了几次安西,为什么没有去军中看我?弄的我见到你都不认识了。”
余情心道认不出我来还有理了?问道:“你和凌霄带着四万多人离开安西,边境安全吗?”
凌安之眼神在她腰上晃了两下,心道这腰还挺细的:“我下令青海守军分了一半的兵力两万人,带兵的我是堂姐凌合燕,先协守西域,这么算下来安西驻军只带出来两万五千人,影响不大。”
余情老早就注意到凌安之的脖子上的伤,现在才找到机会问他:“你脖子是打仗受了伤的吗?怎么会伤到颈项?多危险啊,过来给我看看。”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鞠躬~~~~~
野狼美女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余情没见到他的时候,好像每一天只要偷偷想他一下,都有一种隔了千山万水的隔世之感,今日一见,好像又熟悉的只是昨天分开的一样,心下酥酥麻麻的,一时走神了,半天没动作。
凌安之看她呆呆的眼神半天没动,还以为长大了的小黄鱼儿以为男女有别,不太好意思了,不动声色的站直了身子,指着远方的小水泊说道:“这一片小的水泊倒不少,应该有一些野鸭蛋之类的野味,咱们叫上凌霄,去看看能不能捡几个玩一下?”
——好像西域的草原地獭、野鸭子、烤蝎子他没吃够似的。
余情这才回神,她摇摇头,有点心虚的笑着嗔怪他:“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想着淘气,小时候私塾师傅没教过你莫打三春燕吗?你太高了,我看不到,你坐着靠在这棵胡杨上。”
等凌安之坐稳了,余情轻轻扯开他一点衣领一看,应该是弓箭的箭矢,擦到了肩膀,顺着脖子滑了过去,箭的力道不小,肩膀上当时应该是皮开肉绽的一道血口子,脖子剐蹭了一下,受了皮肉伤。
她伸出冰凉的手,按了按肩膀伤口还有些红肿的周围,皱着眼眉问道:“颈项人之要害,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伤到颈项的?”
凌安之一愣,伤了有一阵了,他每年大大小小要打百余仗,实在想不起来哪次伤的了,不过自诩为聪明人的凌安之不打算告诉余情自己已经忘了。
他招招手,把余情招呼到自己身边坐下,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来,低低的声音说道:
“两个月之前,我正在临近夏吾的边境巡防,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到了夜晚就和队伍走散了,变成了独自一人踽踽而行,这个时候,突然间草丛里边帐子里出现了几个穿着土黄色衣服和黑色衣服的美女,冲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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