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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赶路,走高速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离开桐城前他们已经尽量多带汽油,但三辆车喝油,怎么也不够用的,料到高速路附近的加油站不太可能找到汽油,必须先到附近城镇找汽油。
这地方人口明显比山区多,看路上遇到丧尸的频率就知道了。
赵诺成给蓝宝的印象一直是温和的,这几天却在他面前显露出杀伐果决的一面,尤其是杀丧尸的时候,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他们直接面对丧尸的时候不多,大多数赵诺成单独解决了,蓝宝也亲自解决了一个,钢管敲在丧尸脑袋上,发出“扑”
的一声类似西瓜破裂的声音,腥臭的脑浆四溅,蓝宝喉头直冒酸水,最终没有忍住,跑一边呕吐起来。
赵诺成默默地拿矿泉水等候他吐完,将水递给他,虽然心里不落忍,但这种时候,容不得心软,他们都必须坚强起来,才能够在末世活下去。
其他人也意识到这一点,开始有意识有计划地锻炼,进步最快的是蓝贝,又有异能,战斗力很快超越赵诺成。
出了山区虽然更靠北,温度却比山区要高几度,各人纷纷减衣服,在山谷中每天都紧绷着神经,又是生病,都显露出疲态来。
外面的情况比他们知道的要更差,到处一片荒凉景象,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蓝宝还是心神恍惚了好几天,蓝贝和赵诺成在合唱《因为爱情》,赵诺成嗓音低沉,像音色优美的低音大提琴,蓝宝还从未听到他唱歌,此刻听到,无端觉得得到了安慰,将那些多余的想法抛了,从背包里翻出记事本,开始写日记。
蓝宝自小是个乖孩子,小学二年级开始燕柳就开始要求他写日记,刚开始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后来没人要求了,习惯也养成了,一写就是20年,积攒下来的日记本起码有三四十本。
燕柳是开明的家长,从来不会偷看孩子的私密日记,蓝和安好奇孩子们想些什么,曾偷看,结果让燕柳和蓝贝唱双簧涮了一顿,当事人蓝宝却没有什么反应。
燕柳偷偷问蓝宝:“你二姐是不是跟赵诺成谈恋爱了?”
蓝宝看了那浑然不觉的两人一眼:“不知道。”
赵诺成劈腿?还是跟他姐?没法想象。
燕柳喊:“好了,孩子们!
吃饭了!”
他们休息的地方在一处河坡,视野开阔,经侦查,这地方暂时还是安全的,哪个方向有动静都可以第一时间掌握,这顿饭是离开桐城后吃得最简单的一顿,没有热腾腾的米饭,都是些干粮罐头,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他们离开万窟山的时候有些人每天只能吃一顿,还是非常差的那种,放和平时代那是狗也不会吃的东西。
远处出现两个影子,赵诺成拿望远镜看了会,说:“我过去看看。”
那是一个老人,牵着一只跟马匹差不多高大的狗。
确实是狗,不是马,不是狮子,也不是其他动物。
老人满脸皱纹,胡子和头发都很长,白花花的,带着顶滑稽的帽子,他睁着浑浊的双眼看着走到不远处停下的年轻人。
身量很高,不像南方人,腰间别着两把斧子,没有老人见到的其他人那么狼狈,甚至还有些游刃有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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