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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青年文学》编辑部,一个中年编辑撕开了信封,拿出史铁森的投稿,读起来。
《青年文学》是老牌文学杂志,办刊方针更注重文学性,对稿件的文笔和思想性要求高一些。
至于新办刊的《青年作家》因为是四川刊物,四川人天性乐观,喜欢摆龙门阵,更看重故事性。
简单概括地说,青年文学很讲逼格。
编辑看稿,首先看的是你的文笔,文笔过关了,他才会决定读不读下去。
史铁森的文笔好得不像话,只读了一页,中年编辑就感觉这应该是个职业作家,便有了兴趣。
决定追读,跟读。
编辑看稿的速度都很快,一目十行,随便过几眼,觉得还行就送去二审,如果觉得不行就退稿。
没办法,他们每天不知道要看多少稿子,早看疲了,一般的文章还引不起他们的关注。
按照行业内的话来说,没有浪费时间的价值。
史铁森这部小说却怪,天生就要让人慢下来,静下来的魔力。
编辑读着读着,心绪竟格外宁静,速度也越来越慢……很快,一个上午过去,才读完。
编辑看看时间,吃了一惊。
暗想:一万字的内容,我竟读了两小时,这小说厉害,有点东西。
他想了想,拿起稿子递给主编:“老黄,插个队二审,如果可以用,看能不能优先刊载在五月份那期?”
主编:“你约的稿?”
“是投稿。”
“国内有名气的作家?”
“不是,是新人处女作,作者好像是一家通俗小说杂志的编辑。
不过,你还是先看看吧。”
主编老黄知道这个手下是温吞水性子,对工作也没什么热情,从来不推荐稿子,能够让他这么主动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存着这一分好奇心,老黄接过稿子看起来。
这一看,心叫:过瘾,才子文!
故事很简单,但文字实在美丽,其中包含的浓烈的情绪真真是化不开。
读书,读小说,不一定要看故事情节,尤其是短篇小说,关键是那股韵味。
史铁森这篇小说的审美,实在是太高级了。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在审稿,而是在享受。
又是两个小时,老黄才搓了搓手站起来,对手下编辑说:“咱们做文学刊物做编辑的,都想从手下过一篇优秀作品,但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好作品巴巴儿送你手上,更多的都是普通水准,甚至连普通水准都不如的东西。
可是没办法,刊物还得办下去。”
“做刊物如同厨师做菜,稿件就是材料。
有肉,有蔬菜,有调料。
普通作品就是蔬菜,是浇头,是调料,而一篇好作品就是主菜。
配菜和调料好找,主菜不好找,关键是每一期都要有一部拿得出手的东西。
不然,你老让读者吃配菜,人可都跑光了。”
“我手头这部作品就是下一期间主菜,是红烧肉的肉,酸菜鱼里的鱼,炖老鸭汤里的鸭子。”
赶在下班前,黄主编把史铁森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送去总编那里三审。
三审就是走个形式,总编事务繁忙,哪里有时间逐一看稿,就签了个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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