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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屏气凝神,忽然有一少年惊呼:“呀,什么人!”
大家伙这才发现,棺木旁竟围着好些人,有青衣书生,有美貌少妇,有的高冠蛾带,有的粗布麻衣,还有两只长尾巴的灵狐趴在棺上,眼睛灵动得仿佛在说话,这些人大家都不认识,却似乎和王老兄很是熟悉一般,围拢着他,言笑不羁。
方若华走过去,打开一册尚未翻开的书,拿出书箱里的一支笔,点了点书面。
瞬间,只见一个削肩细腰的少女凭空出现,浮在半空,但一张脸……没有五官,根本就没有脸。
少女到不会让人害怕,可是大白天骤然见到无脸的女子,就让人免不了心惊胆寒。
众人登时惊呆,有脚软的萎靡倒地,胆大的也瑟瑟发抖。
方若华心里也抖,面上却不怕,拿了笔,随手在空中勾勒,说来也怪,明明没有画纸,可用空气做画布,居然也能行,三两下就画出了弯弯的眼眉,圆润的眼,朱红色的嘴唇,还有两个小酒窝儿,生动又可人。
少女微微一笑,脸色红润,柳绿的罗裙轻轻摆动,莲步轻移,走到棺材旁边,转了一圈儿,竟樱唇轻启:“多谢主人写出了奴,让奴能降临于世。”
其他围着王老丈的那些人和兽,也齐齐退开一步,肩并肩手携手,拜倒,轻声道:“多谢主人!”
千金不卖
周围刹那间鸦雀无声。
回过神的王家亲朋们简直惊呆——难道王老丈写的话本活了,不对,应该是话本里的主角们都活了!
方若华笑道:“你们家招娣很有天赋,她会把你没写完的书继续续写下去,让红杏儿能顺利出世。”
红杏儿就是最后一本未写完的话本里,命途多舛,却大团圆结局的女主人公。
王老丈眼角仿佛渗出几滴泪水,但也只有一瞬间,再一看,他躺在棺木中,双目闭合,脸上略带笑容,很是温柔宁静。
他周围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阳光中。
方若华挥挥手,示意继续。
棺木合好,起棺!
这次十分简单,棺木轻轻松松就被抬了起来。
一场葬礼,开始的惊天动地,结束的平平静静。
王老丈八十七,是喜丧,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并无多少悲伤,招娣也从悲痛中挣脱出来,乖巧地坐在方若华身边,方若华笑道:“你翁翁写作时是真用了心思,耗费了心神,他笔下的文字有灵,又因为他年纪大了,一只脚踏阴阳界,到在临去之前,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实是难得的奇遇,可也正因为看得到,就不免挂怀,没写完的话本让他不安,去了不安,自能安稳转生,你就不要担心了。”
方若华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
那些来参加王老丈葬礼的客人们,蠢蠢欲动,似乎很想和方若华拉拉关系,可最终还是心有顾忌,到底没敢上前打扰,他们两个也就乐得自在。
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边,无人搭理,展昭准备回头儿就回禀府台,革去他的功名,秀才不光要有才,德行不够,自然也不行。
招娣正忙,今日能来的宾朋,大部分本来就喜欢王老丈的作品,要不然也不会结交,经历了刚才那一出,简直像在做梦,个个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来,毫不吝惜地出高价收购。
一册亲笔书稿,价值百金,都能在开封比较好的地段上换一小套宅子。
开封房价只升不降,这些年好些正经的官员都不怎么买得起。
王二狗听着那些人的报价,看着那破破烂烂的书箱,跪在地上,陡然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脸扭曲,早知道,他为什么要选那些可怕的东西,要是选择了义父的书稿,他后半辈子都不缺钱使,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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