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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半到校,我现在走过去时间还有宽裕,等到你吃完饭,我就要迟到了。”
“那好,你自己小心,过马路走人行道,看着车!”
“你还真把我当小孩了,家里的家务都是我做,早饭也给你做好了!
不知道谁是小孩?”
宁煜躺在床上想了一下自己今天有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思来想去,必须要做的事就是接林璎珞,那时候军训应该散了吧!
其实就算是没散,他偷偷遛出来半个小时就能够把她接回来,影响不大。
还有给老宁找的那个门头房,也要尽快收拾一番,好让老宁和老萧早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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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出电话,给宁立志打了个电话,说了一下情况,让他们尽快把家里的产业清算一下出手。
这边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早饭是简单的牛奶燕麦粥,两片面包上放了两个溏心蛋。
看着用不锈钢盆子装的牛奶泡燕麦,宁煜就知道这是林璎珞故意的。
这卖相已经脱离了人类食物的范畴,有点像是狗食。
想到狗,宁煜觉得这家里应该养一条狗。
他以后可能会经常住校,家里只有林璎珞一个人。
再养一条狗就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起码有点动静,狗就会叫唤,林璎珞虽然不害怕,但也多了一个心理准备。
想到这里他看了眼时间,才七点半。
还有时间到早市买一条恶犬回来。
到了早市,在街头一角有一处专门卖狗的地方。
他也不看品种,随手就买了一条中华田园犬,花了20元。
看家护院当然要选这种,皮实好养,领土意识极强,警惕性也高。
土狗两个月大,叫起来奶声奶气的,林璎珞应该会很喜欢。
宁煜把它放在车筐里,它也不害怕,支起两条腿朝着他喊了一路。
回到家,宁煜就把自己刚用过的不锈钢盆给它用了。
同样是用牛奶泡的燕麦,这家伙吃的比自己香,整个头都要拱在盆子里,这要是没有人在旁边看着,估计能溺死,享年两个月。
吃饱喝足,这小家伙也不朝着宁煜喊了,东看看西看看,然后就转着圈撒尿。
宁煜一直逗弄到8点半,才骑着电动车缓缓向学校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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