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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
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
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
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
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
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
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
“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
“哇”
,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
“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
景云臻给他夹肉,“多补蛋白质。”
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
“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
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
景云臻笑笑。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
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
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
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
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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