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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愿意做,”
景云臻复又拿起汤匙,低声说,“……就像你读高三那一年,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我把早饭端上桌之后你才迷迷糊糊地从卧室里出来,你把头凑在盘子边上嗅,像小狗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说好吃……”
“喂,”
丛暮“噗嗤”
笑了一下,“没必要说我像狗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形容……”
景云臻连忙解释。
“好了,我知道,”
丛暮走进厨房,接过景云臻手上的汤匙和干净的玻璃碗,“我来盛饭,你去歇一下。”
他的侧脸在晨光下是与过去别无二致的精致,在枕头上蹭了一夜的亚麻色头发乱糟糟的垂在额角,唇角有一点笑,好像是无奈。
他在男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叫住他,头也不抬的说,“云臻,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你可以……不用那么紧张。”
紧张……对,其实不止是丛暮,连景云臻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紧张,他侥幸的从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固然值得欣喜,可是他怎么知道这不是老天全部的恩赐?如果人一生的运气都是有定数的,那么他现在开始便时刻为自己花掉的运气所恐慌——恐慌剩下的那一点运气不够把丛暮留在他的身边。
他这一生,走到如今,最怕的,也不过是丛暮离开他。
“我说,”
丛暮盛好了汤,看他僵硬地愣在原地,忍不住笑道,“既然不愿走,就过来端饭,嘶,”
他皱了一下鼻子,“烫死我了。”
景云臻养病养了两个月,没上过一天班,连带着丛暮也变得怠惰,一周顶多上三天半的班,早上九点起床,下午四点下班,其余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反正他俩都是自个儿当老板,偷懒也不看人眼色。
就这么两个月,俩人加起来胖了三十斤。
弄得景云臻挺有危机感,有一天俩人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洗了水果放在茶几上,你一个我一个分着吃。
电影里鲨鱼和英勇的男主角正在你追我赶,如此一来二去,自然是英勇的男主角逃出生天。
丛暮含着硕大一颗空运来的车厘子含糊不清地随口说:“这个鲨鱼也太肥了,这么不矫健,怎么可能取得胜利呢?”
景云臻不知道原本想着啥,只听自己心里“咯噔”
一声,过了半晌,哀怨地冲着在甲板上露出健壮胸肌的男主角问道:“祁卓有多少斤?”
丛暮:“……”
“你没事问他干嘛啊?”
他俩这一阵子相处的挺和谐,俩人都不是事多的人,彼此的脾气秉性也都熟悉,重新生活在一起比他们所以为的都要顺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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