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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被□□的受害者,火灾的幸存者,而为我证明这一点并且为我找到最好的律师的人,竟然是陈宇——他因为陈康的去世,成为了一个十分富有的小孩,监护人也变成了他的母亲,我想这大约是他对我的一种凉薄的感激。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我如今算是知道是怎样的滋味了。
不想面对父母的冷眼,我索性再也没有回去过,一直自己打工过活。
然而做服务员也好,做导购小姐也好,终归来钱太慢,我实在是割舍不下曾经那样纸醉金迷的生活。
所以最终还是选择去了高档夜总会做了小姐,又因为我英语好,还可以服务一些外国人,他们把我包装成了一个大学生,好的时候,一个月赚五十万也是有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我买了名牌包,租高档公寓,所剩无几。
直到那个地方因为严打倒闭了,我才又流落街头,转而去ktv做公主。
说来也尴尬,我竟然还在这里遇到过曾经的同学,他说我以前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他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是包了我一夜,花样百出地荒唐了一宿,然后一点也没有留恋地扔下钱就走了。
大约是看到我残妆的模样被吓到了?我自嘲地想。
其实我的年纪不大,才26岁,可是我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精力也不如以前好了。
我没有告诉我那位老同学的是,我前一阵子才做了血检,hiv阳性。
近来身体越发不适了,就算是浓妆也掩盖不住我的疲态。
ktv里的客人总是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说出“大婶快回家洗衣服去吧”
这样无礼的话来。
而曲明月,她从我面前走过的身影依旧那么美丽,甚至像出鞘的宝剑一样变得更加炫目,它深深地刺入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流血。
我突然有一种错觉,我苦苦坚持了这么久,就只是为了今天在这一刻被她彻底击倒的。
和她的一切比较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从来也不是她的对手,我心里的“如果”
仍然像肥皂泡一样一个接一个的涌出:如果我当时不是那样愚蠢,如果我肯好好地读个书出来,如果我有来生……
我躺在床上,身下的瘙痒伴随着疼痛——因为身体免疫系统被破坏,我染上了其他难以启齿的坏病,可是我不想再去治,我心里觉得好累。
我拿着针管,那是我看病的时候偷偷藏起来的,我想自己总有一天会用到它。
我抽了满满一管空气,狠狠心,将它们全部注射进了我的血管里。
如果我有来生……
曲明月,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好吗?
☆、明月几时有
墓园里清风徐徐,往来都是捧着黄白菊花祭扫的人。
山上埋葬的大多都是老人,而山脚这个墓碑的主人却太过年轻,那墓碑照片上的笑容仍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令人看了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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