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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路灯下面的江锦,头上戴着闪闪发光的猫耳朵发箍,被自己亲到时一脸慌乱又茫然,可爱极了。
还是老婆最好看。
音乐节
今夜的加尼亚小镇,不是夜阑人静,不是百鸟归林,是华灯初上,是烟火明目。
下了课,李维拉着江锦赶到广场挤入人群,巨大的led显示屏立在眼前,舞台灯光闪烁,台下人声鼎沸,荧光棒汇聚成河。
今天是山海音乐节。
beatgheart乐队在这里演出。
灯光炫目,鼓声赫赫,难得有这样放松的一刻。
江锦有被气氛感染到,他熟谙吉他,懂得旋律,两只手已经跟着乐队打起节拍,眼睛明亮亮的。
什么都好。
晚风柔缓,星沉海阔,宜载歌,宜相聚。
要是陆时砚在身边就更好了。
江锦忍不住录了现场一段视频发给陆时砚。
因为太吵,错过了陆时砚给他打来的一通电话。
“哪一个是你的意中人。”
江锦看着李维调高了分贝。
李维站在他身边,目光直直锁定舞台中央一位贝斯手身上。
江锦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目光从键盘手、鼓手、吉他手身上一一掠过,看向站在最左边的那位贝斯手。
目测很高,和陆时砚差不多。
长发随意扎了一下,一身黑色融入在夜色里,微微垂眸,气质清冽冷淡。
身上斜斜挎着贝斯,修长的五指每拨一下,会给人很厚重的感觉。
手臂肌肉线条优美,面部棱角锋利。
看着清高孤傲得很。
江锦收回视线去看李维。
李维一双眼睛仍然注视台上那人一举一动,说:“你也觉得不好追是吗?”
江锦并不准备泼冷水,他宽慰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李维终于舍得从台上移开目光,他微微一笑,捶了一下江锦的肩膀:“那就祝福我吧。”
音乐到达高潮时,一位粉丝躲过了保安,抱着一束鲜花冲上舞台,径直走向那位贝斯手面前。
她捧着鲜花深情款款表白,让人听了不禁动容。
“我喜欢你有十年了,从beatgheart乐队刚组成,到现在整整十年。
十年来你们在各地的每一场演出我都亲眼目睹过。
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谁,可我一直追随你的脚步。”
有人在吹口哨,甚至还有人喊在一起。
那位贝斯手停下手中动作冷淡的瞥了一眼。
一双棕色的眼睛里没多少情绪。
“怎么感觉和你的经历很像。”
江锦侧目看向李维。
李维的目光怔怔地看着台上,轻嗤:“笨蛋江锦,这是我找来的人演的,话是我要说的,花是我要送的,只不过找个人替我做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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