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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与莒不是不想要,他们家虽然也是大宋宗室,但到了他这一代,却是连爵位都没了。
他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丞,且还早逝,只留下他娘拉扯着两个孩子,无奈回到娘家寄住。
若不是他的舅舅时常接济,他们这一家三口这不知道要怎么活了。
所以,他才会常带着弟弟下河摸鱼,上山摸笋。
不过日子虽然清苦,他的那点骨气和骄傲却一点也不少,不能要的东西自然不要。
这少年的脾气,在后世就会被称为&ldo;傻&rdo;,不过完颜康倒是很喜欢这样的傻子,傻子多了,这世道也就好了:&ldo;这地上的两匹马,就算与莒不割去吃了,也只是便宜了狐狼野狗。
在下史嵩之,前些日子自北地而来,过不了几日又要回北地而去。
今日相见也是有缘,何必总是想着恩不恩的。
&rdo;完颜康借了史嵩之名姓一用,向来对方是不会介意的,毕竟这也不是作奸犯科。
赵与莒则越发肯定完颜康是北地的士卒,他来此是捉拿蛮子奸细的。
赵与莒也不再多言,接了佩刀去肢解马尸,倒不是他知道再见不着完颜康,以后就不用报恩了。
而是他想明白了,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都受了,也无所谓再多些马肉。
不过日后若是有了机会,该报答的还是应该报答的。
不过赵与莒再如何少年老成,也是被当成生养的,接过完颜康的刀便觉得手臂一沉,幸好他是双手接刀的,否则八成要出了丑。
抽出刀子后,走到马尸旁,比比画画了半天,却依旧不知该如何下刀。
又见完颜康脱下外袍挂在树杈上,走到了他那匹马的旁边,解了马的鞍鞯辔头,双手一抓马的前腿,轻&ldo;嘿&rdo;了一声,竟然将那马扛在了自己肩头朝林子里去了。
看他行走的速度,竟然还甚是快速。
赵与莒的嘴巴顿时合不上了,三匹马,他那马最是最高大,比另外两匹要高出两个头来‐‐蒙古马很矮小,一米二到一米四左右‐‐他是不知道一匹马多沉,但绝对比一头驴沉,也比他手里这把刀沉,沉很多。
赵与莒不由得感叹,这必是猛将了!
不多时又见完颜康会来,他脸上,及纯白的里衣上,都染了些马血,看起来到是有些烽火的味道。
但却不见他脸红气喘,想来扛一匹马竟然是真的花不了他多少力气。
赵与莒就一路对他行着注目礼。
直到完颜康取了铲子回到了林子里,赵与莒才终于长叹一声,开始割马腿。
完颜康葬了马回来,一眼扫到赵与莒,忍不住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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