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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载,哥谭拥有许多都市传说,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这块土地还是个小渔村的时候。
这些传说被一代一代地加工,最后变成了某种内在文化的表征。
比如孩子们口口相传的关于猫头鹰的恐怖童谣,还有所谓下水道里的武器工厂。
但在“蝙蝠侠”
这个名字出现之前,蝙蝠在哥谭并不是特别引人注目。
它们只是一群昼伏夜出、以昆虫为食的小型穴居动物,很少入侵人类的领地。
在哥谭被观测到的种群基本属于东方蝙蝠或者东部红蝙蝠,仔细观察的话长相还算是挺可爱的。
如果不考虑酷炫程度,单纯根据知名度取一个具有哥谭特色的外号,“滴水兽侠”
或者“垄断资本侠”
要比“蝙蝠侠”
更合适。
也就是说,以因果为导向,是蝙蝠侠创造了蝙蝠侠,而不是哥谭创造了蝙蝠侠。
蝙蝠侠的活跃甚至在一段时间里造成了群众的“蝙蝠恐慌症”
,使得这些无辜的小动物在短短几年内赶超了猫头鹰在都市传说中的地位,乃至成为哥谭刻板印象里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蝙蝠”
,对那个藏在黑色面具里的生物来说,有着非常独特的意义。
据此推测,扮演蝙蝠侠的家伙在幼年或者青少年时期对蝙蝠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至少深刻到能够让他拥有成为蝙蝠的决心。
考虑到他携带不足十五岁的儿童参与自己危险的事业,他本人也一定在相应年纪经历过类似的创伤:在监护人失职或缺席的状态下只身面临险境,并在此过程中塑造了一种用来自我保护,且极端排斥外界的自信人格——随着人格逐渐成熟,蝙蝠侠从中诞生了。
佩斯利始终相信,环境、同伴、语言、外形等种种外在因素都是反射内在人格的镜子。
越是试图隐藏,暴露的东西就越多。
带着面具,藏身于黑暗里的人要比长期暴露在聚光灯下的人更容易被看透——即使是谎言,也能够代表内在的一部分。
现在,佩斯利拥有了初步的侧写。
考虑到她的侧写对象是一个在全城装满人脸识别摄像头,还可以左右警察工作的控制狂,在能够进一步缩小范围之前,佩斯利不打算打草惊蛇。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拥有许多调查的机会——蝙蝠在哥谭扎根太久,留下的痕迹已经足够多了。
她今天穿得很严实:高领毛衣、羽绒外套,外面还套着厚实的雨衣,但犯罪巷的冷风还是把她的手脚吹得冰凉。
她站在街角等了将近二十分钟,那个在不远处徘徊了很久的小男孩才磨磨蹭蹭地走了过来。
佩斯利朝他笑笑:“你就是‘至尊蝙蝠侠’?”
被当众念网名的羞耻感让小男孩涨红了脸。
他不甘示弱:“你是‘蝙蝠侠天下第一’?”
“没错。”
佩斯利的脸皮比小孩要厚多了,为了证明自己是蝙蝠侠狂粉,她还大义凛然地背了一段让两人搭上线的蝙蝠侠俱乐部网上论坛主页的宣言:“吾即复仇,吾即黑夜,吾即蝙蝠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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