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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端着盘子,走向宴会上和他招手的后辈,名为姚乐菜的beta。
从柱子的夹缝中,柏砚静静地望着姜冻冬。
几个年轻人认出了他,赶上来和他打招呼。
他是很好的长辈,和蔼,平和,善于倾听,不吝给予帮助,新生代里大多受过他的馈赠。
所有人都喜欢他。
是的,所有人都喜欢他。
柏砚从七岁就明白了这一点。
不论是他无情的母亲,暴躁的父亲,还是托儿所最调皮的小孩,亦或者机器保姆,他们都喜欢他。
喜欢这个浑身上下充满天真和爱的孩子。
然而,被所有人喜欢的姜冻冬,从小最喜欢的是柏砚。
不被任何人喜欢的柏砚。
柏砚看着自己的双手,白皙、干净,肌肤细腻,他并不知道该如何从二十七岁的时间里挣脱出来。
曾经他以为只要忘掉,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便好,可遗忘让他犯下了更大的错误。
柏砚想起姜冻冬送给他的粉色绣球花。
它们的花期很短,一年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天。
摘下后,不放进保鲜箱里,只一下午就会焉掉。
他望着姜冻冬和他的侄儿说笑着朝门口走去,等姜冻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中,他才收回视线。
柏砚也不明白,为什么手中的花总会枯萎,忘不掉的人却能始终鲜艳明丽?我的就行。”
姚乐菜乖乖点头,说谢谢叔叔。
洗完澡,我瘫在床上,裹着被子滚来滚去。
被子的被单是绸面,光滑冰凉;被芯是长绒棉的头层棉花,轻薄保暖,盖在身上软得像云。
床垫也好,乳胶的,契合身体——总之就是,这个床那那儿都好,真的好舒服!
好想偷偷扛回去,我在心里暗自计划偷渡路线,但最后我想了想,我好歹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
我咬着拳头,心不甘情不愿地忍了。
屋外的小花园摆了一张圆形的小桌和椅子。
椅子旁有一盏黑色的落地台灯,灯光橙黄柔和。
桌上叠着几本书,我不用去翻是什么书都能猜到是柏砚给我放的。
也就他知道我喜欢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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