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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马车刚好抵达咸阳城。
张婴扶着少年的手,借力下了马车,恰好听见对方肚中咕噜响。
他抬头,见少年正好低头,一脸坦然地开口道:“小郎君,容我去附近借火煮个麦饭充饥。”
张婴眼中闪过一抹诧异,少年郎腰身带青铜剑,身形挺拔,虽是麻衣却收拾得干净整洁,一眼看去更像是王孙贵族出身,起码看不出是贫苦到要吃麦饭地步的人。
张婴最初是因为想呛乌兄,才起了一点结交对方的心思。
但在马车上待了一会后,张婴又觉得之前的心态太无聊了,懒得结交。
如今见对方穷而不遮掩,大大方方的模样,倒是真的起了与对方结交的念头。
“走,既然是我将你带来咸阳,自然要包饭。”
张婴笑眯眯地冲少年郎挥了挥手,同时问道,“不知阿兄如何称呼?”
少年郎嘴角始终噙着笑,如低音炮的嗓音响起,道:“我是信,言而有信的信。”
信?张婴下意识抬头。
秦汉之际,他最熟悉的名人里面,韩信得排前五。
因为韩信不光集齐了美强惨三大元素。
他这一生经历的故事也特别像小说爱用的男主套路。
天资聪颖,家道中落,幼时父母祭天,年少经历“胯下之辱”
备受欺压,之后一路在战场上面证明自己,杀杀杀杀成了淮阴侯,完美地验证了什么叫做‘莫欺少年穷’。
不过他最后的结局就不像男主了,功高震主,死于三十六岁。
但如果真的是韩信,此时对方最多十二三岁,不至于这般高挑吧。
张婴正思考着,没想到对方忽然又道:“半年前,多谢小郎君的救命之恩。”
张婴闻言一愣,抬头仔细打量对方几眼,疑惑道:“我们之前何时见过?”
信似是对这个问题毫不意外,他笑了笑,轻声说:“小郎君可还记得去年种植番薯,你曾心软留下了一批私自耕种田地的流民,并且将他们雇为佣耕者。”
“啊,对。”
张婴点点头,然后看向张婴,“莫非就有你?”
“嗯。
两年前我与阿母流落此地,幸得碰上舅父,然而去年阿母与舅父接连生病,原想等着去年的收成换些汤药。
没想到却被骗了……”
信说得此时非常坦然,脸上连一点怒气都没有,“当时舅父都快绝望,都做好了阿母……不,我们做好一起回山阳的准备,没想到峰回路转,小郎君仁善高义。
舅父不停地与我说,是碰上好主家了。”
张婴闻言一愣,听到夸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道:“不至于不至于。”
信脚步一顿,非常郑重地鞠躬拱手道:“小郎君,救命之人,日后任你差遣三次。”
张婴刚想说不用,但听到差遣三次时,他微微挑起眉。
寻常黔首说要报恩,总是作牛作马,肝脑涂地的,连自由都会轻易被卖。
唯有对自己特别自信的贵族士子,才会这般说报恩的话。
“读过书?”
“看过一些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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