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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书瑾的模样的确漂亮,但眉眼之间没有那股子柔弱味道,还有些未脱的稚气,所以在众人眼里也不过是面容白嫩,过于秀气的少年郎罢了。
只要与身边的人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她倒是不太担心会有人识出她的女扮男装。
萧矜离开之后,礼祠中打扫的几人也很快离去,陆书瑾在里面绕了一圈,发现已经清理得七七八八了,就做了下收尾,而后锁上礼祠的门,出来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好在食肆到很晚都是有热饭的,她赶去吃了饭之后回到舍房,沐浴净身后洗好衣物,便点了灯开始写唐夫子罚的策论。
三章策论并没有字数限制,陆书瑾随便翻了翻书很轻易就能写完。
放下笔的时候想起萧矜在礼祠中的话,又抽了一张新纸,打算替他将那三章写了。
虽说他动手打人并非是替她出头,但到底还是帮她解决了当时的困境,礼祠的罚扫也因为他叫来的人并未怎么动手,这是其一。
其二便是今日那心胸狭隘的三人又挨了一顿揍,定不可能就这样善罢甘休,等过两日养好了伤必会再次找她麻烦,须得想个方法解决此事才行。
思及萧矜那一副纨绔模样,她故意将策论水准一降再降,但同时又在里面加上一两处引经据典的论述,以免整章策论看起来全是废话。
将东西写完后,陆书瑾搁了笔开始收拾桌上的书,顺道将那些从租赁院子里搬来的书一道整理了,一本本摆在架子上时,忽而有一个东西掉落在桌面上。
她低头一瞧,只见那是一张扁长的签子,上头串了一条红绸,木签呈现出年代久远老旧颜色,上面写着两个字:大吉。
脑中恍然又浮现当年那个小沙弥站在她的边上,笑着对她道:“祝贺施主,此为上上签。”
陆书瑾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有福气的人,她自打出生起就没见过自己爹娘长什么样。
据说是夫妻俩一起上山采药,遇上了泥石滑坡,就再也没回来,留下了三个月大的陆书瑾和祖母。
那时候的她还没断奶,连名字都没有。
祖母擦干了眼泪,用面糊糊一口一口把她喂到四岁,经常将她抱在臂弯里坐在门槛边,用苍老的声音缓缓念叨着:“财也满满,福也满满,咱们满满日后长大了呀,定是个有福气的人呢。”
小小的陆书瑾并不知道这些话的含义,也看不懂祖母脸上日益增多的皱纹和苍老,直到后来祖母躺进了棺材,陆书瑾就被带到那个杂草丛生的小院里,一个自称是姨母的人站在她面前冷淡地说:“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
自那日起,她有了名字,叫陆瑾。
瑾,美玉之意。
但她稍微懂事一点,就知道她名字里的那个“瑾”
字,应当是谨慎的谨,提醒她时时刻刻循规蹈矩,仔细行事,一刻也不能忘却自己仰他人鼻息生活。
她的吃穿用度虽然寒酸但好赖能安然长大,十年如一日地在宅中生活,但她始终明白,这里不是她的家。
表姐妹的那些漂亮衣裙和珠石首饰她也从不多看一眼,若不小心惹上了事,也要赶紧老老实实低头认错,否则就被罚跪饿肚子。
她越乖巧,姨母责骂她的次数就会越少,麻烦也会越少。
长至十六岁,姨母就开始急于把她嫁出去,并未与她有过商量就定下了城中靠卖玉发财的王家庶长子,是个年过三十还未娶妻的瘸子,模样丑陋而生性好色,在城中名声极差,但王家承诺聘礼给两间商铺和白银百两。
如此丰厚的聘礼,这门亲事几乎是铁板上钉钉子的事。
陆书瑾心里明白,即便是说破了嘴也改变不了姨母的决定,于是姨母来通知她的时候,她没说半句不愿,一如往日那乖顺的模样。
两家人便开始合两人的生辰八字,挑选婚期,准备婚前事宜,正当忙得热火朝天时,陆书瑾却背起了自己小小的行囊,在所有人都没有发现的时候,悄悄跑路了。
她跑得远,光坐马车就坐了五日,辗转几站,来到了晏国有名的繁华之都,云城。
陆书瑾以前来过这地方,是姨夫当时在云城有生意来往,便携妻带子来此处游玩,陆书瑾是顺道捎上的那个。
她曾在云城最有名的寺庙之中摇过一签,掉在地上的红签上面写着工整的字体,陆书瑾捡起来的时候,一翻面,就看见“大吉”
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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