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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得包吃包住的。
如花很自然的问了出来,王黎也不是第一次回答这种问题,直接说道:“比较喜欢人间,所以就留下来了。”
地府也是与时俱进,不过勾魂使也是鬼魂,是灵体,他有身份证这类的东西吗?
王黎:没有!
所以他比别人多付了30的房租!
想到这儿,王黎默默摸向了自己的钱包。
其实像王黎这种选择居住在人间的勾魂使不只他一个,但是人家有人脉(真人),比如合作的通灵人,通灵人可以出面帮他们租房,或者干脆合租的也有。
甚至有的通灵人专门做勾魂使的生意,把那些价格超低廉的凶宅租给在人间无处落脚的勾魂使。
在房东看来,虽然房租超低廉,但至少租出去了,总比空房好;在勾魂使看来,再凶的厉鬼能有他们凶?
如果有冤魂就送去投胎,要是不愿意离开,就当多个室友了,还能帮忙熟悉周围的环境,干干家务啥的。
听说凶手喜欢重回现场,到时候还多了一份业绩,多赢!
可惜排队的人太多了,王黎不想在地府等,这才高价租下了这个屋塔房。
王黎:唉……死了也改变不了打工鬼的命。
别看他是勾魂使,可跟打工人没什么区别,领着微薄的薪水,天天忙上忙下的,有时候还要处理如花这种突发情况,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天台看人间的月亮了。
两鬼就这样和谐的住在一起,如花住在屋里,王黎憋屈的睡在天台上的帐篷里,这还是他透支了下个月的工资买的。
“其实我住外面也可以的,不用你管,我自己能找到住处。”
王黎坚决的摆手,要是出了问题,最后不还是落到他头上?
还是算了,反正就苦一阵。
王黎:果然,老天就是看我不顺眼,抹掉记忆知识其中一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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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一穿越见到了勾魂使,二号一穿越见到了一个伪装成落魄大妈的邪神。
“只要你用这个金勺子在对方家里吃三碗饭,就能得到对方的人生。”
大妈说话间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饭勺,递给了对面的大学生,要价还很贵。
那个大学生当然不信,她可是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而且她爸妈对她好的很,她想不开才换父母。
“阿姨,我知道现在这世道不编点故事,很难把东西卖上价,但是交换父母这种故事,有点太超脱了,还不如说暴富中彩票呢,这还有点可信度。”
大学生本来还想买点大妈摊上的东西,好让她早点回家,可大妈一个勺子4444,这玩意儿44她都嫌贵,现在看来她才是那个需要帮助的人。
要不是看大妈年纪大了,大学生都想报警了。
大学生以为大妈在说谎,可二号知道,大妈说的是真的。
这个金勺子表面金光闪闪,可在二号眼里,这勺子布满了黑色的不祥气息,看来这邪神成功了很多次。
那些黑色的气息都是被换掉父母的人死去之后产生的怨气,生活贫穷也就罢了,其中有个富家女孩身患白血病,能成功活到八岁,全靠父母的财力支撑,被邪神的金勺子一换,短短两个月就没了性命。
小女孩死前一直被金勺子的法力欺骗,以为这个酗酒家暴的父亲真的是她父母,等到死亡来临,小女孩脱离了金勺子的禁锢,这才发现自己死的有多冤。
即使如此,小女孩也没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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