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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初元兄笑话了,某乃是秦王府右库直,原本是在前线的,五陇阪大捷,我是回来送战报的!”
“哦!
原来是你呀!
十五那日我可是看见了兄弟你的英姿的,辛苦了!”
这么一说林尘可不就想起来了,至于右库直是什么官,说说工作内容你就知道了,他主要是负责守卫,陪同,和车马事宜,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个随从兼跑腿,秦王府的右库直,那肯定就是李世民的亲信了。
“都是为国效力,辛苦什么,能赶走了突厥,我也高兴啊!”
“嗯,确实,秦王这场战打的的确漂亮,这些个外族就该好好教训一顿!”
对于这些外族,林尘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厌恶,恨不能提三尺长枪亲自上阵杀敌,自己的便宜兄长八成就是死于其手,虽然没见过,可一提起这事,他就本能的心绪难平,义愤填膺。
“没错!
这回只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强盛一点,势要将他们斩杀殆尽,重现卫霍之威!”
说起这个,小年轻安元寿可就来劲了,小小年纪也是慷慨激昂,激动不已。
“茂龄兄之志,肯定会实现的,而且不会太远,话说茂龄兄此战正居其中,当是过足了手瘾啊!”
林尘一边有些艳羡的说道,一边开始炮制食材,鹿肉的话红烧着做一份,再煨一锅汤,这东西后世的他可没机会常吃,活了二十多岁,也只尝过一回。
野鸡弄个叫花鸡,荷叶都是现成的,也简单,其他的肉一样腌一点,烤着吃就是,总共就两个人,这些足够了。
“呵呵,兄弟我要护着秦王,出手的机会倒是不多,不过劼利溃退的时候,大家伙都冒雨追杀,我倒是也顺手砍了几个,至于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没死算他命大!”
啧啧,瞧瞧人家,这凡尔赛的功夫,林尘都噎得慌,好好的问这个干啥,整得自己手上动作都不连贯了。
时间便在两人聊天打屁中过去,林尘的美味总算大功告成了,将食物搬上案几,两人对坐着开始造起来。
案几就一张,还是从农户家里挑的相对好的一张,两人共用,将就着对付吧,再说离的近些,还亲热些。
“斯哈,这鹿肉好吃,嗯,这鸡也不错,初元兄好手艺!”
“吃得惯就好,来再尝尝这酒!”
能不好吃么,后世有啤酒鸭,林尘没啤酒,用了黄酒焖地鹿肉,还有辣椒调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萝卜,这种烹饪手法现在可没有。
还有那鸡,光是看着就新奇,让人期待感拉满,只要味道不太差,谁也不好挑毛病,更何况这味道本就极好,鲜嫩爽滑,可不是好吃么。
也就是这安元寿文化水平不够,有些词穷,不然怎么也得说个珍馐美馔,齿甘乘肥什么的。
“这就是最近火遍长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够烈,是爷们喝的酒!”
对于安元寿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尘是满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我的大唐我的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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