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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此时,林誉之都会手里拿个小小的单词本,站在店门前的树下,不慌不忙地等。
林格对他手中的单词本印象很深刻,星火的,又小又厚,还不能用来防身,打不了人。
或许人体的所有器官都跟随着身高,个子高,他手也大,这么一个口袋书,在他修长雪白的指间娇小玲珑。
高中生大多有着体态问题,林誉之不,他站得随意,并不如军姿般规整,背却不塌不垮,笔挺俊秀,像书店最精致玻璃展柜里放置的杂志封面男模。
他们维持着表面的友好关系,生疏到像被强行栽种在一起的梅树和杏树,互不干扰。
而林誉之又实在太会演戏,韦斯·安德森不去找他拍电影真是一大损失。
无论放学路上两人如何一句话也不说,一踏入家门,林誉之又调整好温和的笑容,甚至主动帮林格拿她的拖鞋。
林格那双拖鞋穿过了两个夏天,印着歪歪扭扭、拙劣的英文。
“sweatlover”
超市里卖22,印的是“sweetlover”
,龙娇嫌贵,拉着她去夜市里淘到一模一样的,六块钱一双,不过把“e”
错印成“a”
。
sweet(甜蜜的)变成了sweat(汗水,湿气)。
第一个夏天,林誉之给她拿拖鞋时只用两根手指,捏着那个被印错的“a”
字一角,拎着,放在她面前,敷衍的一声啪。
第二个夏天,林誉之单膝跪在地上,低头给她穿上那双鞋。
林格在校运会上跌伤了膝盖,脚腕也扭到了,医生给她正骨后,拿东西给她绑住固定。
她自己活泼好动,固定了伤腿也挡不住蹦蹦跳跳,膝盖上的伤疤,原本已经好了,又挣脱开,渗出殷红的血。
天气热,她一个伤员不想去医院,都是林誉之替她处理膝上伤口,擦药,换纱布。
第三个夏天,拖鞋坏掉,林誉之跑遍整个城市,最终在一家小店里找到,又给她买了双回来——印着“sweatlover”
,完全吻合她的双脚。
大学毕业后的林格在日常中很少再穿凉鞋,她甚至开始避免所有印着英文字母的衣服、鞋子、帽子,那些被设计师精心印上去的字母,像一条条歪歪扭扭的小蛇,往她不悦的深处钻。
她的脚因为长久的站立开始容易发痛,从脚心到脚掌都是硬硬的痛。
普通的拖鞋很难再支撑她,只有换上一些专门做足弓设计的鞋子才能缓解不适。
林格再穿不到如当年一般舒适的鞋子。
她早早约了律师见面,对面在仔细阅读完那整份合同后,面色凝重地告诉林格,当年她和原公司签订的协议有多处漏洞。
当然,在被收购之前,这个公司对待她们十分厚道,在林格之前解约的一个姐姐,只象征性地给公司付了几千块的赔偿金;难就难在,如今公司被收购,上层管理人员大调动,目前林格如果解约,需要付一笔不菲的解约费——甚至,如果这件事得不到和平解决,林格再去找下家的话,对方还能以违背合同为由起诉她,索要赔偿。
林格反复翻着那几张合同,良久,对律师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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