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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穿过西服呢,我看电视上那些人穿,打着领带,特好看,特精神,咱俩一人买一套,也耍个人,赶紧挑,还有衬衣领带,我给你买。”
富贵兴奋地说着,俨然一副大款的派头。
马骏笑笑说道:“狗肚子里存不住酥油,没过两天就开始拉稀了,你才挣几个钱,就这样财大气粗的?”
“不管挣了多少钱,你是我第一个要感谢的人,没有你尕联手的提携和信任,我富贵可能还在当混混。”
“说那些干什么,咱俩是发小,是从小一起的尕联手,那不是应该的吗?再说,我也没有做什么?都是你踏实肯干的结果。”
“踏实肯干的人多了,有机会的人不多,马骏,你不要再和我客气,今天我买得起这套西服,我就一定要给你买,不许你再推辞。
再说你是知道的。”
说着拍拍口袋里的银行卡,还向马骏抛了一个媚眼。
“好好好,我收。
瞧你那小人乍富的样子。”
马骏笑道。
试穿了好几套衣服以后,最后两个人在导购小姐的建议下,一人挑了一套时下最流行的深灰色西服,配上白衬衣,搭上浅条纹领带。
好东西穿起来就是不一样,一番装扮,两人模样大变,风流倜傥里竟带着几分儒雅,望着试衣镜里的自己,两人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儒雅斯文,土里土气的农民工瞬间变成了写字楼里的精英,这是他们最喜欢最向往的样子。
两套衣服花去了富贵近八千大洋,但他一点也不心疼。
这样的他们是他们最喜欢最满意样子。
有钱难买喜欢。
他们舍不得换下来,直接穿衣走人。
乘扶梯来到二楼,一件白底印花的夹克衫,穿在一个少年模特身上迎面而立,十分的时尚洒脱,富贵想起了尕成。
“这件衣服,尕成穿上一定很好看。”
富贵心里想着又拉着马骏走了过去。
西装革履的他们走出了商场,明显的多了几分回头率。
羞涩和不自信使富贵的脸更显得黑红,马骏则自信多了,他毫不在意人们的眼光,望着富贵说道:“走,带你去个好地方,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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