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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娇记忆中这个地方是徐母经常摆摊的地方,虽然按照真实情况,她要在三年后才会出生,可根据了解的情况,徐母这个时间已经在这里摆摊。
那个时候她已经生了家里好几个孩子,春娇只不过是最后的孩子而已。
那俩妇女骂了几句就散了,因为有工人陆续下班,有人要买东西,赚钱比吵架更重要一些。
春娇顺着街道朝里面走,越过一处房子,基本就到了春娇前世的家,那是一处土坯加砖的房子,破旧杂乱,低矮的院墙里面可以隐约看到有晾晒的衣服在风的吹动下飘扬。
她不敢往前走,只在门口望着。
“妞儿,你这是来串亲戚?找谁家?”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走了过来,她穿着黑布衣服,腿打着绑腿,一双畸形的小脚。
是小脚老太!
春娇一眼就认出了她。
这老太太在她们那道街很出名,民国生的人,因为裹脚众人都称呼她小脚老太,她爱说爱笑,因为小脚不能走路太远,也不能干太多活,经常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街口。
她儿女多但养得性格都不错,像她,对她也孝顺,她又是个勤劳的,尽管不能走路太远,但总坐在街口剥花生、玉米,做针线,一双手都没停过。
这老太出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活了102岁,是附近出名大寿命人。
“额,我是后道街人家亲戚,过来玩。”
春娇顺口说道。
这个村子很大,有十九个队,约莫七八千人口,虽然因为大公社什么的不少人都认识,但也都是认识大人,年轻的人,很多人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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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代家里来亲戚,住在这里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也是正常的事情。
穷困年代,投亲靠友不足为奇。
“老奶,你这鞋底子纳了几天,这针脚真密……”
春娇跟着老太攀谈起来。
乡下人嘴碎也寂寞,有人说话,就跟滚豆子一样抖个不停,只要引导就会将附近杂七杂八的事情全部倾泻而出。
“那房子是徐长发家的!”
春娇绕了一大圈,终于将老太话题引到了对面那破旧的房子。
“那老小子运气好,先前拖拉机厂招工人,他们家穷,他去拖拉机厂上班了,不然他们家兄弟那么多,一个个那么穷,都吃不起饭,前些年就饿死了,更不要寻婆娘了!”
老太太絮絮叨叨说道。
“不过那老小子会打扮,那头整天用水抿得猪毛一样光滑,还穿着皮鞋,厂里领导家的姑娘看上他了,飞上枝头变凤凰当凤凰了,真是运气好得很!”
“也就是看上,人家领导家会愿意让嫁给他?还不是得回来娶媳妇!”
春娇搭话道。
徐长发长得不错,喜欢打扮,乡下穷小子当了工人,每日也是穿得整齐,手里有俩钱就想打扮,这也是跟徐母不和的原因之一,思想价值观就不一样!
徐母和徐长发早些年没少争吵,说道徐长发早些年跟厂里领导闺女勾搭云云,那女人是徐长发的白月光,徐长发平时被骂一般右耳进左耳出,听到徐母说那女人,直接眼神发狠,直接就上手。
而徐母也不是个有颜色的,最喜欢触他逆鳞,两人其实半斤八两,就是怨偶。
“你这丫头说啥呢?人家已经结婚有娃娃了!
你看,那院子里晾晒的就是尿布!
那女娃的爹原先不愿意,那女娃就跟着来咱们这村子,父母哪能拎得过孩子!”
“什么?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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