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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读者难道看不出这是敷衍笔墨,也不过如此这般地说一说罢了,免得太绝望、太压抑,闹不好会出政治问题政治麻烦。
高氏闹出个第五代来预告复苏,没有情节,没有形象,没有过程,没有活生生的人物的表演,没有可称为艺术感染力的任何元素,激不起欢乐,谈不上欣慰,“兰”
与“桂”
可能的光明前程只不过是反衬贾府的已经没落,见证始祖荣宁二公及贾母贾政贾宝玉四代人的家业已经完蛋,见证白茫茫大地也就算是差不多干净罢了。
宝玉出家,虽也有不同看法,但不出家似乎并非佳策。
如果让他最后与史湘云结婚过起穷日子,“举家食粥酒常赊”
,倒是像曹雪芹了,但未必像贾宝玉。
出家前闹一个第七名的举人,成了乡魁,出家后又得到钦赐的“文妙真人”
荣誉称号,在如今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民看来这样的故事是有点小儿科的把戏。
小说最后对宝玉的处理并不差:
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
……不是别人,却是宝玉。
贾政吃一大惊……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
……只见舡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
……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我所居兮,青埂之峰。
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
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有一点点小儿科也罢,这是悲剧,不是闹剧,换一个人写很容易变成闹剧。
最后的“歌曰”
照应了青埂峰,照应了渺渺茫茫,面向了太空与大荒,有几分飘逸,有几分孤独,更多的却仍是刻骨的悲哀。
能写成这样子,容易吗!
不信你试试!
白雪红斗篷,似喜似悲,都写得给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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