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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是每个草原人生下来就有的本能。
同样的年纪,在林昭昭伏案品茗,和同窗友人高谈阔论的时候,旭烈格尔已经带着族人们过起了流浪逃亡的日子。
强邻环伺,居无定处。
想要喝酒,想要吃肉,只能靠手里的弯刀去抢,用敌人的鲜血去换。
旭烈格尔就是活在这样残酷原始的世界里。
虽然他已经尽力在林昭昭面前掩饰了,但那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无法抹去。
什么谦逊有礼,什么纯良温厚,什么清静自守,就像这些只存在书本里的君子品质,永远不可能存在一个靠杀伐才能吃饱肚子的人身上。
因为想都想不出来,所以连装都装不出来。
旭烈格尔不得不接受。
他无法成为与洛初相配的那一种人。
“你在哭什么?”
青丝散乱如瀑,细白的手臂遮蔽住了眼睛,但旭烈格尔还是能瞧见那面庞上滚落的泪水:“你为何要哭?”
他低下头,凑了上去,像野兽舔舐伤处一样,一下一下吻掉那些泪痕。
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他喜欢洛初身上的气味。
他不知道那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一种没有被血腥玷污过的一尘不染的幽香,隔着一层布料似有似无地贴着他,勾着他的魂儿。
香,真的很香。
恨不得将整个人埋进去嗅闻。
林昭昭一只手抵着男人的胸膛,可无济于事。
两人悬殊太大,他无力得就像只被狼爪摁住的兔子,随时都要面临被啃食的命运。
林昭昭嘴唇微动,声音如喘|息:“碰了我,你会后悔……”
心跳得愈发快,血也像是被什么点燃了。
桌上的人偏过头,梗着脖子,微仰着下巴,好像誓死也不愿看他一眼的样子。
犹如坠落沟渠里的受伤鹤鸟,即使被卑劣的猎人囚困于绳网之中,也要高昂着自己的头颅,发出一声清啼。
旭烈格尔眼神深邃,嗓子干痒,他真的爱极了林昭昭无意间流露出的风情。
脆弱的,又骄气的美,让人心甘情愿地为之臣服。
所以,他会想将眼前的人捧着、供着,让他永远高高在上。
也会想将眼前的人一层层残忍地剥开,看看里面更加绵软诱人的模样。
粗粝的手在白皙的脖子上来回抚过,旭烈格尔的手心热得像火,他沙哑开口:“能得了洛初,我就是死了也无怨无悔……”
“你……个禽|兽。”
林昭昭羞愤抬手。
“当初唤我来接你的时候,洛初就该明白。”
旭烈格尔将林昭昭手摁回桌上,“你嫁给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能感受到底下的人战栗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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