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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手串挂在腕骨上,手背青筋分明,手指修长,指骨好看得像艺术品。
沈惊不自觉抠自己手腕上的伤疤,想抠下来安在俞昼手腕上。
小狗趴在俞昼脚边,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俞昼裤腿。
齐知舟说:“晶晶还是最喜欢你,你一回来,他都不理我了。”
俞昼俯身,揉揉小狗脑袋:“我的晶晶,本来就该喜欢我。”
谁的晶晶?
俞昼的晶晶。
沈惊的心脏像是发神经,在胸腔里哐哐乱跳。
齐知舟继续说:“阿昼,你要的东西给你带回来了。”
俞昼站起身:“楼上说。”
他们两个人上楼了,小狗也跟在后面。
沈惊扒着门缝,再怎么用力看都看不到俞昼了。
俞昼只看了他一眼,只和他说了一句话。
讨厌俞昼,讨厌俞昼,讨厌俞昼。
·
客厅里现在没有人,静悄悄的。
沈惊推开门,赤脚走到沙发边。
靠背上亓亓整理搭着俞昼的西装外套,沈惊不自觉屏住呼吸,伸出一根手指,指腹轻轻搭上了外套领口。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惊感觉外套还是温热的,有俞昼的体温。
他的手指顺着外套领口往下划,前襟、口袋、下摆。
沈惊的太阳穴突突跳动,指尖和衣料相接的位置微微发着热。
外面传来引擎声,吴阿姨买菜回来了。
沈惊将自己的手腕内侧印在外套心口的位置,像是用那个丑陋的烟疤,为这件衣服打上他的印记。
俞昼的西装外套被他弄脏了,这是他的第一次胜利。
偷袭成功的喜悦涌上心头,沈惊赤脚跑回杂物间。
他关上门,背靠着门板抬起手,歪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烟疤,忽然笑了。
想把这个疤印在俞昼的心口,为俞昼打上肮脏的烙印。
作者有话说
哥表面:哦,我的项目和你的研究亦有关联。
哥内心:夸我啊!
夸我啊!
快夸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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