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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欺骗过好几次,还想着原谅对方的随宁。
双腿残废,也拼命坚持康复的随宁。
这么好的随宁,竟然就被最亲近的兄长给辜负了。
景弋翘起唇角看了他许久,轻轻吻过随宁侧颊,低声说:“那个曾是你哥的人,未免也太不知好歹。”
既然如此,不如之后我来当你的哥哥。
作者有话说:
感谢xunye的两张推荐票,么么哒哒哒( ̄︶ ̄))
呃,写完这章有点慌,因为,就快到火葬场情节了。
……
没关系,火葬场情节不严重。
自我感觉不严重qwq
外来者
随宁和周宋墨一时间几乎没有了联系。
不过从网上能看到,周宋墨爆冷解除婚约,让不少吃瓜群众懵逼。
毕竟之前周宋墨可是一直打着夫妻恩爱的幌子,与初恋女友谈了四年,人人都知道这对准夫妇很甜。
随宁看了一遍新闻,就作罢。
远离这些纷争,现在他过得挺快乐。
那天之后,施歌就加了他的联系方式,似乎跟周宋墨闹得很僵,但是她和随宁之间的关系反而变得好了很多,从施歌那里得知,周宋墨最近似乎过得很颓废。
不过这些都算是身外之事了。
天气出了暮冬,开始向春季转变,万物复苏。
随宁喜欢玫瑰,但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细心妥帖地照料了,最近这圃玫瑰就全由景弋掌管。
施水浇肥,剪掉坏叶子,还有修剪,除虫,他一个人能全包了。
而随宁没什么事,也会跑去看看。
“你这喷的是什么?”
随宁坐在轮椅上托着腮,问。
他前方,景弋正拿着喷壶对玫瑰被剪掉的枝茎喷洒,穿着一身园丁的衣服,还挺像模像样。
景弋:“粉锈宁,不喷这个的话,玫瑰容易被细菌感染。”
随宁好奇地靠近了些,他之前还没用过这东西,见状,景弋就主动递过来让他闻。
轻嗅一下,随宁默然,静静往后退,“味道好大。”
景弋笑了,轻啧一声,“娇贵。”
景弋脱下手套,托住随宁右手,仔细欣赏一番后道:“你这么宝贵的手,就不要拿来做这些了,好好画画就可以。”
握住的这只手,骨肉匀亭,指骨细长,皮肤还白的不像话,在雾蒙蒙的清晨里,泛着玉石般的剔透。
景弋不动声色摸了摸,突然想起,“对了,你为什么喜欢玫瑰啊?”
闻言,随宁轻描淡写道:“其实就是随便种种的,最初也就一般般,后来种着种着,就看顺眼了……”
车祸后,随宁成天陷在阴郁中,助理们见他不快,就说房子周围还开辟了一块花圃,找来了很多种子说要打理。
随宁就信手挑了个玫瑰种上,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里没有任何颜色,在第一丛红玫瑰长出来后,就会百无聊赖地去看看。
看多了,就成习惯了。
景弋闷闷:“这么没情趣啊。”
随宁淡然地不作回复,是的,他就是这么直男思维的人。
就算玫瑰常被用作传递情意的礼物,但在随宁眼里,他养着就是因为好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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