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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屈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做了铺垫,先说是宝玉“有时似傻如狂”
“行为偏僻性乖张”
,还说他是“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
,如此这般。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
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
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
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
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
宝玉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
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
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了我们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
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象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
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
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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