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前他常常心怀怜悯,即便战场对敌,也只会光明磊落地击败对方,对于有胆有识的手下败将还会怀着几分敬重之情。
可如今他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
杀!
杀!
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的头颅带着飞溅的血花滚落尘埃,呲眉瞪眼面貌狰狞,那些鞑靼骑兵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他们没有名字,他们都是敌人,他们通通都要死!
沈思记得,那是一只伤痕累累的手,瘦骨嶙峋,粗糙污黑,指甲里全是臭烘烘的泥巴。
手的主人已经坠马倒地,武器也不知了去向。
那手从地上艰难抬起,试图去抓沈思的马镫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挣扎。
顺着那只手,沈思看到了手的主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汉子,颧骨高高突出,皮肤黑红,头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贴在脸颊上。
他叫什么名字?他家在何方?他可曾娶妻生子?每年春天,他是否也带着妻儿赶着羊群唱着牧歌,从一片草场迁徙去另一片草场?新扎的帐篷外面也会有只大黄狗在跳跃撒欢吗……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
沈思手起刀落,将那只手连同胳膊一起齐刷刷斩断,失去手臂的身体喷射出大股鲜血,歪歪斜斜栽向一边,又很快被随之而来的马蹄踏成了一滩肉泥,而那只手还死死紧抓着沈思的马镫。
那是晋军发起的最大一场突围,在此之前,所有的突围行动都以失败告终了。
那场突围持续了一天一夜,有几次沈思带人努力冲开了小小的缺口,可是很快,缺口又以会令人绝望的速度再次聚拢。
晋王连番派人护送沈思先行离开,可沈思无论如何不肯丢下晋王和将士们独自求生。
毕竟有资格活下去的,本就不该是他。
也是在那一天,沈思的马死了。
马肚子被利刃划了个大口子,青紫色的肠子拖出老长,疼得咴咴嘶鸣,可身形却没有半点的踉跄退缩,那马稳稳驮着他一路厮杀,直到鸣金收兵,将沈思平安送回了到城门前的吊桥下,才“噗通”
一声栽倒在地。
沈思试着拉它起身,可它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雪白轻盈的四蹄还在微微颤动着,犹如每次披挂上阵之前兴奋的踢踏。
它就那样平静地望着沈思,眼神清澈而温柔,在沈思不断的呼唤声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沈思轻轻抚摸过马鞍上的铜钉,那还是父亲沈威亲手打磨和镶嵌的,虽然历经无数战阵,几度染满血污,可上头的每一颗,都被沈思用羊油擦拭得精光锃亮。
父亲不在了,哥哥们不在了,姐姐、姐夫连同未出世的孩子全都不在了,小马战风,算是他最后的亲人了吧,如今也离他而去了。
沈思趴在马身上,脸贴着马脖子轻轻蹭着,长久地,长久地,直到泪水打湿了马毛……
八月十五,沈思的生辰,晋王备了两坛好酒,点了一对红烛,并亲自下厨烹煮了寿面为沈思庆生。
草根男人赵潜龙怀揣为民之念,投身仕途。且看他如何一路横空直撞,闯出一条桃运青云路,醒掌绝对权力醉卧美人膝...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