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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章修(第1页)

日头偏西,天儿不那么热了,周大郎打算带小侄子去附近小河堤溜达会儿,那里一到傍晚就有许多卖小食的,摆地摊儿的,还有杂耍卖艺的,十分热闹,小娃子都喜欢央着大人一块儿去。

他给钰哥儿腰间挂了葡萄花鸟纹的小香囊,用来驱蚊,小手腕儿,脚踝上这些容易招蚊子的地方又给涂抹了驱蚊的药膏儿,淡淡的,很清凉,有一点儿薄荷的味道,也不知道二弟从那儿搞来的,管用得很。

“大伯,你也来一些。”

周锦钰小手从精致的小瓷盒里蘸了一些,在大郎的手腕儿上认真涂抹。

小侄子软软的小手像小猫爪子一样在他手腕儿上轻轻涂抹开,神情温柔又亲昵,竟然像是对待小娃子一样对待他。

周大郎藏匿于内心最深处的小孩儿一下子就委屈了,苏醒了,他从小就闷头闷脑的不讨人喜欢,爹娘都更喜欢大姐和二弟。

尤其是二弟,自从有了二弟,爹的心里眼里都是二弟,走哪儿都带着弟弟,抱着弟弟跟人显摆弟弟有多好看多伶俐。

他也很喜欢漂亮的弟弟,带出去特别自豪,他抱着从街东头儿走到街西头儿,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弟弟有多好。

但这并不妨碍他会忍不住委屈,也想让爹抱着,背着,想让爹夸夸自己,就像夸大姐和二弟一样。

但是他知道自己比弟弟大,不能这样想,要和爹一起爱护小弟弟。

本来就不爱说话,后来哑了,却是想说也说不出来,自己的需求被越来越多的忽视,虽然习惯了,不代表没有过。

后来长大了,自然不会像个小娃一样去争这些东西,他知道爹娘是爱他的,弟弟是爱他的,大姐亦是爱他的。

弟弟不准任何人说他的坏话,谁敢叫他小哑巴,弟弟就要跟人家拼命,弟弟有好吃的亦会分给他,就是分得有点儿少。

一块儿点心,掰给他指甲盖儿大小,还有几分舍不得道:“哥,这是我和人家打赌赢来的,你先少吃点儿,等我以后中了状元做上大官,大哥想吃多少,二郎都买给你。”

爹喜欢二郎是有原因的,两个人某些方面真得很像。

刚才小侄子不经意间这么一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那些藏的极深的小委屈就冒出来了,他就像个小娃子一样,任由侄子给他两个手腕儿上细细地涂抹均匀防蚊膏。

他在小侄子温暖的目光里,看到了爹宠着二郎时的那种表情——怜爱、宠溺。

“大伯,脚腕儿上也给你抹一些。”

周锦钰说着话蹲下小身子。

周大郎如梦方醒般反应过来,臊得脸通红,忙把手里的瓷盒儿小心地收起来,不准侄子在自己身上糟蹋好东西。

这药膏必然是不容易弄到的,否则二弟定会给家里人手一盒,不至于只给了兰姐儿和钰哥儿,可不敢浪费。

云娘从打开的窗户里看到大伯带儿子出门儿,目光闪了闪,大伯若是将来有了自己的孩子,怕就不会这般疼爱钰哥儿了吧。

若说在这个家里谁能治住二郎的话,恐怕只能是大伯。

她嫁到周家这么多年,见过二郎怼大姑姐,也见过二郎和公公婆婆犯倔,唯独没见过二郎顶撞大伯二郎对大伯有着一份极深的愧疚和感恩,公爹供他读书,因为他们是父子,大伯从不欠他任何东西,付出的辛苦却一点儿不比公爹少。

钰哥儿生下来就体弱,三天两头儿闹病,药不离口,单凭公爹一个人如何既供丈夫念书,又有能力给钰哥儿看病,是大伯帮着公爹撑起了这个家,保住了丈夫的前程亦保住了他唯一的儿子。

周大郎带着钰哥儿出门儿,刚一走到门口,迎面贺景胜骑着滑板车飞奔过来,人还没到跟前儿就开始扯着嗓子嚷,“大伯,钰哥儿,快!

我带你们看蹴鞠去,我爹和我三叔今天都下场!”

周锦钰前世是个球迷,这个世界的足球还真没见识过,来了兴趣,拉了拉周大郎的手,“大伯,我们去看看吧?”

蹴鞠是达官贵人玩儿乐的游戏,周大郎只听人说过,并未曾有机会真正见过,难免有几分好奇,点了点头。

照顾贺景胜的小厮气喘嘘嘘追上来,心里恼死了周翰林,吃饱了撑的捣鼓出状元车这破玩意儿,每天他都快被少爷把腿儿遛断。

一行人到了蹴鞠场,是贺家的私人蹴鞠场,离住的地方并不算太远,一刻钟的功夫就溜达到了。

鞠城是一开阔的长方形场地,周围砌了砖墙,门口的守卫自是都认识自家小主子贺景胜,但今天端王爷突然心血来潮跑过来观看比赛,不敢随意放人进去,上前询问一番,得知来人是周翰林的大哥和儿子,这才给放了行。

蹴鞠场上一帮武将踢得正酣,贺景胜远远地瞅见端王殿下在搭好的凉棚里喝茶观赛,旁边儿自家三叔还有两个人陪着,除了端王,今天过来观赛的人还挺多,整个看台区快坐满了。

他领着周大郎叔侄寻了半天,找到一处视野不佳的空位,坐了下来。

怕周锦钰不懂,贺景胜指着蹴鞠场给做介绍,蹴鞠场中央竖了两根高约两三丈的杆子,两个杆子之间扯了一张网子,网子靠顶部的位置有一个比蹴鞠球略大的孔洞,叫“风流眼”

对战双方通过互相配合,那方把球送入风流眼的次数多,那方便是获胜的一方。

规则是传球的过程中,不准用手触球,亦不允许鞠球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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