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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呀,这裤子穿着也太暴露了吧!
我不习惯啊,这要是走在大街上,非得被人笑话不可!”
戴清歌红着脸说道。
她这就要去脱穿在腿上的喇叭裤。
郝承志连忙按住了她的手,微笑道:“老婆,你穿着好看,我喜欢!
你放心,现在思想都开放了,没人会笑话你,相反,这裤子穿出去,大家都会觉得你很美,回头率肯定百分百!”
戴清歌望着他那神采奕奕的样子,心头一颤,觉得今天的郝承志似乎跟以往不一样了。
或者说,自打他昨晚开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对她格外的温存。
这让戴清歌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为什么一个人一天时间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难道真的因为昨晚那个梦吗?
郝承志一眼就看出戴清歌心中所想,连忙将手搭在她的香肩上,轻声说道:“老婆,过去都是我不好,我知道你心里还有阴影!
你放心,我以后会改过自新的,努力赚钱,养活你和咱们未来要出生的宝宝!
我都是要当父亲的人了,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了,否则,我将来的孩子会瞧不起我这个父亲的!”
说着,他将手放在了戴清歌微微隆起的肚子上。
孩子三个月了,早已经育成人了!
郝承志想到前世戴清歌自杀,一尸两命,心里就暗暗誓,重来这一世,他就是为了妻子和未来要出生的女儿而活!
必须要让她们过上幸福生活!
戴清歌听到郝承志这一番感言,心中也是十分感动,轻轻地将头靠在了他的胸口。
这个时代穿衣还是很单调的,尤其是像春宁市这种三四线小城,大城市已经流行起来的喇叭裤风潮,尚未刮到这里来。
郝承志认为自己率先在春宁市卖这种喇叭裤,肯定能赚钱。
第二天,戴清歌继续上班。
郝承志还在家里做裤子。
两天的时间,他终于做出来二十条喇叭裤。
郝承志可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加了一些现代的元素,做出来的裤子看起来更加显得个性十足。
明天正好是周日休息。
郝承志跟戴清歌商量,两个人一起去卖喇叭裤。
这倒不是郝承志不想让怀有身孕的戴清歌休息一下,而是他确实需要戴清歌这么个大美女做自己的模特。
只有让大家看到这裤子穿起来的确好看,才能有人肯掏钱买啊!
因此,早上吃完饭,郝承志和戴清歌就都各自换上了喇叭裤。
郝承志还特意让戴清歌把结婚时买的那双红色高跟鞋穿上了。
这种高跟鞋,鞋跟有五公分高,因为鞋面上有三根斜杠纹,所以俗称叫“三根筋”
,现在刚刚流行起来。
郝承志拿着这两天做好的二十条喇叭裤,带着戴清歌去了春宁市的自由市场上去贩卖。
这个自由市场,确实很自由,谁都可以拿东西来卖,只要价格公道就可以。
马上要过年了,来这里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人很多。
郝承志来晚了,好地方都被人占上了,只有一块靠近公共厕所的地方,还空着呢!
“怎么办?没好地方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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