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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8月末,起义军队伍人数已经达到近一万人,不得不进行分营,从而更加强了对维苏威北部地区的完全控制,拿波利等城镇为此苦不堪言,不断派遣使者向罗马求援。
“首领,这里的人看到我们来了之后,那些工头就驱赶着奴隶躲进了那边的农庄,不过有几个奴隶及时逃脱了,我都给带过来了。”
“干的不错!”
马克西姆斯对骑在马上的哈古克斯大声的夸奖道。
哈古克斯顿时笑裂了嘴。
身材瘦弱的他年纪尚轻,父母都是高卢人,战败被俘,成为农庄奴隶,负责饲养牛马,他在农庄出生,也算是家生奴,从小就跟着父母一起干活。
有一次其主人邀请朋友来农庄做客,宴饮之后准备骑马出去玩,谁知喝醉酒的朋友刚上马就摔下来,折断了腿。
其主人怪罪到哈古克斯父亲身上,将其当场打死给朋友消气。
哈古克斯母亲得知这一噩耗,郁郁寡欢,很快病死。
哈古克斯将仇恨埋在心中。
5月份起义军攻破其所在农庄,他就主动加入进来,结果被分配到辎重营,隶属于运输队。
到了7月末,马克西姆斯决定在辎重营中组建一支骑马小队,平时可以用来传递消息,战时可以探查敌情。
身为辎重营老人、骑术不错、为人还算机灵的他被提拔为这支仅有四人的骑马小队的头目。
马克西姆斯的目光转向了哈古克斯身后的三名奴隶:这三人肤色黑红,皮肤粗糙,肌肉紧绷,手脚骨节粗大,身材略显佝偻,面呈老态……马克西姆斯现在看奴隶也有些经验,知道他们定然是长期从事田地劳动,于是语气和蔼的问道:“你们了解这个农庄的情况吗?能不能给我说说这个农庄里有多少人?有多少配备武器、能够战斗的护卫?”
三人紧张的扫视着眼前这支全副武装的队伍,最后目光集中到盔明甲亮、一副罗马军官装扮的马克西姆斯身上,其中较年轻的一人小心的问道:“你们真的是那个……叫斯巴达克斯统率的奴隶队伍?”
“没错,我们就是!
这些盔甲是我们从打败的罗马士兵身上扒来的,今天特地奉斯巴达克斯首领的命令从山那边赶过来解救你们的。”
马克西姆斯微笑着说道,显然他的队伍装备太好让这几个奴隶不敢确定。
奴隶释去了疑心,激动的说道:“早就听说伱们在山那边(指的是维苏威北部)杀死那些残暴的罗马贵族和农庄管事,解救了很多的奴隶,我们早就想去投靠你们了,但是最近农庄管事和护卫们对我们看管得太严,路途又太远,有几个兄弟逃了,可还是被他们给抓回来,当着我们的面把身体都给打烂了……最后给吊死在院门口——”
“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来了,一定要让这些贵族的走狗们血债血偿!”
一旁的哈古克斯愤然说道。
“哦,这个农庄有300多个奴隶,原本有一个管事,三十个护卫,十几天前又增加到50个。”
年轻些的奴隶红着眼眶,右手举过自己的头顶,垫着脚比划着:“那个农庄很大,院墙大概有这么高……”
听到农庄里人数颇多,马克西姆斯并没有觉得意外,这座种植小麦的大农庄土地至少上千亩,所需要的奴隶众多,自然管束他们的人也不少。
“这下终于可以好好的打一仗了!”
哈古克斯兴奋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心里同样也激动,这些天他们出来劫掠几次,碰到的都是葡萄农庄,仅仅几个敌人、也仅仅几个奴隶,所以他们越过维苏威地区的南部边缘、已经快接近庞贝和路凯尼亚两座城镇了,才终于遇上一个能够好好锻炼队伍的目标,但他尽量让脸上的神情保持平静,指着农庄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护卫队减慢行军速度,朝农庄前进!”
以斐萨鲁斯为首的队官们立刻将命令传达下去,三百多名士兵排成的两路纵队很快就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看到两个多月的军事训练起到了效果,弗朗提努斯感到满意,同时他还夸奖道:“马克西姆斯,你刚才做出的决定很对,在战斗之前放慢速度,有利于士兵们恢复体力,提振士气。”
“弗朗提努斯,你还是要多提批评意见,这样我才提高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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